香煙統一包裝法例明刊憲 明年3·1生效 設9個月過渡期

【點新聞報道】政府今年4月公布香煙「統一包裝設計」規管細節,衞生署今日(10日)表示,已向立法會提交相關文件,有關附屬法例將於明日(11日)刊憲,明年3月1日正式生效,並設9個月過渡期,直至今年12月1日全面實施,讓業界有充足時間調整包裝及處理庫存。任何人售賣不符合新規的煙包,一經簡易程序定罪,最高可罰款5萬港元。

政府實施「統一包裝設計」,訂明對受規管的吸煙產品零售包裝的規定,包括就其物理特徵及顏色,以及准示標記,列明詳細要求,確保相關煙草產品的包裝統一、簡潔,並且沒有任何裝飾或推廣元素。包裝顏色必須統一使用俗稱「潘通448C」的暗啡色。減低煙草產品整體吸引力,削弱品牌效應和防止消費者低估健康風險,同時讓圖像健康忠告更為顯眼,強化警示作用。政府同步引入完稅煙標籤制度,要求所有在市面販賣的香煙包裝上加上附有二維碼(QR Code)的完稅標籤,以分辨合法完稅煙與未完稅的「白牌煙」。

被問到未來會否限制零售點展示煙包的方式,控煙酒辦主任林民聰表示將因應情況,考慮推出其他新措施。

吸煙與健康委員會主席湯修齊表示支持盡快落實,相信能夠提高煙民戒煙意欲,防止青少年嘗試吸煙。

(本文為作者觀點,不代表本媒體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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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煙統一包裝法例明刊憲 明年3·1生效 設9個月過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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