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新聞報道】《建築物管理條例》修訂建議的公眾諮詢將於9月11日結束。民建聯、經民聯今日(9日)分別與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等官員會面,提交修例意見書,一致支持修訂大方向,同時針對業主權益保障、制度執行可行性、監管機制優化等提出多項具體建議。
民建聯對修訂方向表示全力支持,認為有關建議能針對性回應授權票被濫用、小業主權益受損等問題,有助防止業主在不知情下「被授權」,並透過提高大型維修工程投票門檻,確保重大決定獲更多業主親身參與。民建聯指,雖然部分修訂或會對會議效率帶來挑戰,但透過強化行政支援及引入專業協助,可在權益保障與可行操作之間取得平衡。
民建聯建議當局盡快研究由獨立公權機構協助舊樓統籌大型維修工程,分擔法團行政負擔,減少因專業知識不足或程序爭議引發的紛爭;同時支持政府在管委會癱瘓或主席無理拒絕召開會議時,扮演「行政輔助與適度介入」角色,並建議當局應進一步加強土地審裁處的角色,以第三方身份助法團解決紛爭。
就委任文書設上限方面,民建聯指,經諮詢業界及業主意見後,為確保會議取得足夠業主人數順利召開,希望當局取消有關安排,以理順會議流程。此外,多位立法會議員亦建議當局要善用科技,以協助法團會議得到更佳的支援,如擴充「智方便」功能以讓法團可以進行網上投票及點票。
經民聯亦支持條例修訂大方向,支持提升大廈管理透明度、業主參與和監管水平,但認為不同性質的決策應按實際情況處理。涉及業主重大財務承擔的大型維修工程,應確保有足夠業主親身參與;至於保安、清潔、升降機保養等恒常性大額採購,則不宜因新增親身投票門檻而影響法團正常運作。
經民聯指,大型維修工程往往涉及業主重大財務承擔,有必要確保有足夠業主親身參與決策,建議政府在新制度實施後持續監察實際運作情況及流會數字,適時檢討;完善委任代表文書制度,同時將圍標刑事化,針對圍標行為引入刑事責任,並就偽冒、代簽、篡改或以誤導方式取得委任代表文書的行為訂立具阻嚇力的罰則。
此外,經民聯還建議政府加強向法團充分解釋申報利益的規定,並提供適當教育、指導申報流程,推動工程及採購過程有更充分的資訊披露,同時加強對物業管理公司的規管,並加強市區重建局的角色。經民聯表示,大埔宏福苑火災事件令社會深刻認識到樓宇管理改革的重要性,將繼續密切跟進條例修訂進度,在立法會及地區層面積極推動相關工作,與社會各界共同努力,完善樓宇管理制度,保障業主權益與公眾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