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新聞報道】前立法會議員黃錦輝6月29日涉嫌於香港中文大學校園內連撞兩車後駛離現場,被控醉酒駕駛、危險駕駛、發生交通意外後沒有停車及發生交通意外後沒有報案共4罪。黃錦輝今日(9日)在代表律師謝偉俊陪同下於沙田裁判法院首次應訊,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11月11日再訊,期間黃錦輝獲准以5000元現金保釋。
案情指,黃錦輝(66歲)於今年6月29日,在中文大學駕駛一輛私家車,而在呼氣中的酒精比例是100毫升呼氣中有45微克酒精,超過22微克的訂明限度。他另在上址危險駕駛該車輛,且身為該車輛的司機,當時該車在道路上發生意外以致另外兩輛私家車受損,而他未有停車;他亦在意外發生後,沒有提供詳情、沒有在合理切實的範圍內,盡快在24小時內親自前往最近警署或向警務人員報告該意外。
黃錦輝獲准以5000元現金保釋,須居於報稱住址,交出駕駛執照,不得駕駛或接觸控方證人,由9月23日起每2星期到警署報到1次。
(本文為作者觀點,不代表本媒體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