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侍應向露宿婦「阿嬌」潑水拖行指影響衞生 法官:考慮有悔意判感化12個月

圖為九龍城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點新聞報道】29歲男侍應稱不想一名人稱「阿嬌」的露宿婆婆在其居所附近出現,恐影響社區衞生,涉向婆婆潑水及拉扯衣服拖行。被告早前承認兩項普通襲擊罪,署理主任裁判官鄭念慈今日(7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判刑時指,被告使用超越合理的方式對待事主,幸而未造成重大傷害,考慮被告有悔意,遂接納報告建議判其感化12個月。

被告陳天樂,承認的兩項普通襲擊罪指他於2026年7月15及16日,在紅磡差館里與機利士南路及觀音街交界處,兩度襲擊一名女子梁月嬌。

事發後,婆婆「阿嬌」於7月18日在社工及警員軟硬兼施下送往伊利沙伯醫院檢查。(區議員林德成FB圖片)

鄭官指,本案並非隨機襲擊露宿者,被告有自己原因,他居住於案發地點附近,不喜歡事主在該處出沒,故用自認為合適的方法處理但無效,再以超越合理的方式應對。考慮感化官報告正面,被告無案底及展示充分悔意,遂接納報告建議判處感化令。

案情指,被告在紅磡差館里居住約2年,梁姓女事主則在該區一帶露宿。被告稱擔心該社區衞生狀況受影響,遂想趕走梁,兩人因而種下積怨。案發當晚約11時,有的士司機見被告向梁潑水後離開。翌日晚上約10時,被告再於同一地點與梁糾纏,並抓着事主的衣物將她拖行約1分鐘。

警方事後接報調查案件,而附近商店的閉路電視將事件拍攝下來。警方隨後鎖定被告身份並於同月18日將他拘捕,被告在警誡下承認曾作出上述行為。

事發後,婆婆「阿嬌」於7月18日在社工及警員軟硬兼施下送往伊利沙伯醫院檢查。(區議員林德成FB圖片)

(大公文匯全媒體記者葛婷報道)

(本文為作者觀點,不代表本媒體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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