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片)單車徑跑步爆爭執 男子飛腳踢倒阿伯單車後逃走

【點新聞報道】跑步有益身心,但唔係所有地方都可以跑步㗎!網上今日(3日)流傳一段短片,顯示一名年輕男子與一名男長者疑因單車徑使用問題發生爭執。據目擊事件的網民指,事發時一名女子正在單車徑上跑步,單車阿伯見狀響鈴並出言責備,該女子不滿及指責單車差點撞到自己,之後男子加入戰團踢跌阿伯的單車。

網民「wy15032020」在Threas上傳影片,見到男子先是更飛起一腳大力踢倒老伯的單車,兩人發生肢體衝突,一名女子則在旁關注事件。之後雙方互有推撞,男子突然轉身逃走,阿伯在後追趕,片段至此結束。

拍片者表示:「本身是這位女士跟阿伯的爭執,阿伯離遠響鈴罵個女人,個女人回佢:我都未話你爭啲撞到我,佢仲叫個阿伯你咪走呀。上到橋個阿伯同個女人仲係爭執緊,期間阿伯又係火氣大,有d推撞,個男人大老遠跑過嚟,一句無講推跌阿伯部車,之後我先開機影…」

拍片者又補充指,雙方均有報警,但未知最後如何處理。有網民就質疑,為何旁邊就是行人路,但要在單車徑跑步,亦有人批評涉事男子「影衰跑者」。

根據香港法例第374G章《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40條,當道路設有指定的單車徑或專用路段時,該範圍專供騎單車人士使用,行人包括緩步跑人士在內,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均不得行走或停留於單車徑上,違者可被處第一級罰款即港幣2000元;若跑手因貿然進入單車徑導致他人閃避翻車,更可能觸犯《道路交通條例》第48條所列的行人疏忽罪行。

(點新聞記者蘇鉅祖報道)

(本文為作者觀點,不代表本媒體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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