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片)警打擊兒童色情物品拘21男 有私補老師偷拍上載群組

【點新聞報道】警方近日留意有網上社交平台,有人上載及分享兒童色情物品,以及把偷拍的照片及影片上載予其他會員下載瀏覽。上載內容包括兒童色情物品、相信在公眾地方偷拍女性私密部位的照片及影片,更令人譴責的是私補老師在授課期間,拍攝女生的私密部位,並在網絡平台與其他組員討論。

警方經調查後鎖定涉案群組會員的身份,於8月31日至9月1日展開代號「勇剿」行動,共拘捕21名本地男子,年齡介乎19至47歲。當中8人涉嫌「管有兒童色情物品」;13人涉嫌「非法拍攝私密部位」及「發布私密影像」。行動中,警方共檢獲24部智能手機、3部平板電腦、11部電腦及53個外置儲存裝置。

警方暫在部分電子儲存裝置內,檢獲逾7200張兒童色情相片,以及超過120段偷拍影像,所有被捕人士獲准保釋候查,警方會對涉案證物作進一步檢驗,以及調查被捕人有否干犯其他罪行,例如性罪行。警方譴責兒童色情物品、偷拍、上載、發布相關影像的卑劣行為。

警方交代案情。(香港文匯報記者黃宇威攝)

據了解,涉案的偷拍工具以電話為主,暫未發現有使用例如「側拍」的嶄新偷拍軟件。涉案群組會員逾百人,有網上平台瀏覽兒童色情物品需要收費。偷拍地點除了住宅私補,亦包括商場、公共交通工具車站、港鐵站、上落電梯位置等。

在兒童色情物品方面,製作、管有及發布均只會鼓吹孌童癖,亦會助長相關剝削及侵犯兒童的罪行。根據香港法例第579章《防止兒童色情物品》條例,任何人管有兒童色情物品,最高可被判監5年;而製作或發布兒童色情物品,最高可被判監8年。在行動中檢獲的兒童色情物品,警方會透過國際刑警的國際兒童性剝削數據庫,追查有關色情物品的來源,務求識別及保護受害兒童。

在偷拍方面,偷拍人士不但侵犯他人的私隱,亦影響市民的安全感及破壞社會秩序。而他們在偷拍後把有關片段上載及發放,更會對受害人造成二次傷害。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任何人非法拍攝私密部位及發布相關影像,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5年監禁。

涉案證物。(香港文匯報記者黃宇威攝)

除拍攝者外,任何人如在網上社交平台加入類似以偷拍為主題的群組,瀏覽及下載這些偷拍影像,亦等同幫兇。而如果有人煽惑、教唆他人偷拍或上載偷拍影像,亦有機會觸犯協助及教唆的罪行,刑責與偷拍者同樣嚴重。

適逢新學年開始,警方呼籲可能會為子女安排私人補習導師上門替子女補習。鑒於私人補習導師往往有較大機會與小朋友有單獨接觸,因此家長要加倍留意。而聘請私人補習導師時,家長可以要求對方申請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以了解導師有否性罪行定罪紀錄,從而作出聘請決定,以保障子女福祉。

(大公文匯全媒體記者蕭景源報道)

(本文為作者觀點,不代表本媒體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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