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歲港男收5萬元與內地女子「假結婚」 被判囚16個月

一名香港居民男子被控一項串謀詐騙及一項作出虛假法定聲明罪名,昨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監禁16個月。(點新聞資料圖片)

【點新聞報道】一名香港居民男子被控一項串謀詐騙及一項作出虛假法定聲明罪名,昨日(8月31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承認有關控罪,被裁定罪名成立並判監禁16個月。

入境事務處調查行動組早前經情報分析,發現32歲的香港居民男被告於2025年2月與一名內地居民女子在香港登記結婚,其後該名內地女子以「單非」孕婦身份從本地一間私家醫院取得在香港分娩的「預約分娩服務確認書」。該名女子於同年6月試圖入境香港分娩,由於入境處對兩人的婚姻真確性存疑,遂拒絕該名女子入境,女子其後於內地分娩。

入境處作出跟進調查並拘捕被告,被告在警誡下承認在中介人的安排下,收取約5萬元為報酬與該名內地女子「假結婚」,以協助該名內地女子取得訪港簽注及香港的居留身份。被告同時承認,在明知該名內地女子的待產嬰兒並非自己親生的情況下,在民政事務處故意作出虛假法定聲明,訛稱自己為該待產嬰兒的親生父親,從而協助該名內地女子取得「預約分娩服務確認書」意圖在港分娩。入境處亦正繼續調查其他涉案人士,不排除有更多人士被捕。

入境處發言人表示,入境處會繼續大力打擊「假結婚」罪行。任何人士如以欺騙手段取得香港居留身份,將會被依法取消其香港身份證及居留資格,涉案人士最後亦會被遣返原居地。

入境處發言人警告,根據《入境條例》,任何人士如向入境處職員作出虛假申述乃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罰款為港幣15萬元及入獄14年,協助及教唆者同罪。根據《刑事罪行條例》,任何人士如干犯串謀欺詐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14年,而任何人明知而故意作出虛假法定聲明,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監禁2年。

(本文為作者觀點,不代表本媒體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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