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真D|北都發展須擯棄慣性思維

文/黎岩

立法會昨日繼續審議《北部都會區發展條例草案》,在回覆議員期望能為特定企業提供靈活性和特別優惠時,發展局稱技術評估、補地價、地契修訂等不會省略,發展規劃須與現行城規條例相若。若然管治者依然保持蕭規曹隨的僵化思維模式,令特首心急如焚的北都發展只會令更多人心急如焚。

界定北都範圍方面,北都統籌辦主任蘇惠思表示,即便有少部分北區為元朗以外的地區,如田夫仔、林村等,被納入了北都大綱圖中,當局認為,由於這些地方均是大自然保育區,並無發展空間,因此不會納入北都範圍。立法會昨日舉行的委員會會議上,議員們就稅務優惠、簡化程式、土地範圍等議題與當局展開討論。從會議交鋒中不難看出,北都發展正處在一個關鍵的十字路口:是繼續以傳統思維按部就班、蕭規曹隨,還是大膽借鑒深圳前海等地的創新經驗,以敢變求變能變的氣魄打破制度桎梏?答案不言自明。

有政府官員在會上強調,即便田夫仔、林村等少數地區被納入了北都大綱圖,但由於這些地方均是大自然保育區,並無發展空間,因此不會納入北都範圍。對於郊野公園等「不包括土地」,當局更明確表示「政府並不考慮發展」,不可使用簡化程式。這種思維恰恰暴露了問題的癥結所在——慣性思維。

加快北都發展,需要打破慣性思維的勇氣。不能因為某塊土地目前在規劃圖上標註為「保育區」,就永遠將其排除在發展之外。規劃是為人服務的,而不是人為規劃服務。北都發展當前面臨的核心痛點,不是土地短缺,而是「產業用地供給匹配度不足、產業落地進度緩慢的雙重困境」。堅持發展為先,是一切改革的前提。只要是有利於發展、能夠加快發展、能夠給特區快速發展帶來實質動力的舉措,都應該納入考慮範圍。這不是不計後果的蠻幹,而是在科學評估基礎上的大膽突破。

當審批流程繁瑣成為產業落地的最大障礙時,當部門審批流程繁冗、招商統籌力度不足時,應該轉換思維,要問的不是「現有制度允許嗎」,而是「這樣做對發展有利嗎」。

前海的經驗同樣提供了啟示。北都完全可以借鑒這一思路。對於那些位於保育區邊陲、生態價值相對較低、基礎設施具備接入條件的土地,可以在嚴格環評的前提下適度開發。保育不等於「一刀切」的禁入,發展也不等於「推土機式」的破壞。

這是此次立法會審議中最令人憂慮的一點。官員明確表示,簡化程式與現行《城市規劃條例》(第131章)第16條是「相若的」,技術評估、補地價、地契修訂等「不會省略」。換言之,所謂的「簡化程式」,本質上還是在原有框架內的微調,而非真正的制度突破。如果北都專屬法例還不能突破《城市規劃條例》的限制,那制定這部專屬法例的意義何在?又如何體現法例的「專屬」?從法例的字面意思來理解,專屬是否意味着特屬?既然不能特,又何謂專?北都之所以需要專屬法例,恰恰是因為現行制度已經無法適應北都發展的需要。如果專屬法例仍然以《城市規劃條例》為天花板,那不過是「新瓶裝舊酒」,失去了創新突破的意義與現實作用。

對於專屬法例加入招商引資質素,讓投資者從中知悉投資北都的稅務優惠建議,發展局回應稱,北都專屬法例「目前不會在稅務方面作任何闡述」,相關事宜交由財庫局在修訂稅務條例時考慮。有官員更加斬釘截鐵地明確表示,政府「沒想法就北都產業有特別處理」,而是希望「一套統一適用全港的方案」。這一近乎僵化的立場着實令人失望。北都作為香港未來發展的最大增量,如果沒有差異化的稅務優惠政策,憑什麼吸引企業「拓荒」?北都如果不能在稅務優惠上有所突破,築巢引鳳就是一句空話。如果沒有稅務優惠,又如何與近鄰深圳競爭?

資金是北都建設的另一大瓶頸。值得欣慰的是,政府在這方面已有積極動作。財政司司長陳茂波表示,政府正積極透過債券市場為北都基建籌集資金。今年5月成功發行相當於276億港元的綠債及基建債,總認購金額近2400億港元,超額認購約8.6倍。金管局與銀行公會今年4月成立了「北部都會區金融諮詢工作小組」。然而,這些資金主要用於基礎設施建設,對於先行入場的企業而言,仍然缺乏直接的足夠的資金支持。資金支持是「拓荒牛」最需要的「草料」。

沒有資金支持,再好的政策也難以落地。因此,在基礎設施建設的同時,興建合適的寫字樓和產業空間,以低租金甚至免租金的方式吸引創科企業進場。對於有志創業的青年,更應提供免租或低租金的創業場所。香港不是沒有人才,不是沒有創意,缺的是一個讓人才和創意能夠低成本起步的空間。北都應該成為這個空間。

北都與深圳僅一河之隔,這是北都最大的地緣優勢,也是最大的制度挑戰。哪個制度好就用哪個制度,哪個模式好就推廣哪個模式——這才是北都應該有的胸襟和氣魄。北都的建設不是為了複製一個「香港內部的開發區」,而是為了打造一個深港融合、制度創新的示範區,打造特區中的特區。

北都發展,承載着香港未來可持續高質量發展的希望。然而,希望不會自動變為現實。正如有評論所言,北都發展「最大變數不是土地,而是制度」。立法會昨日會議折射出一個深刻的矛盾:一方面,社會各界對北都發展寄予厚望,期望專屬法例能夠「拆牆鬆綁」;另一方面,當局在具體操作層面仍然囿於傳統思維,不敢、不願、不能真正突破。深圳前海的成功,不是因為土地多、資源多,而是因為敢於打破制度桎梏、勇於創新突破。北都需要這種精神,北都需要這種魄力,北都需要這種擔當。

打破固有的慣性思維,堅持發展為先,敢於在保育與開發之間尋找新平衡,勇於突破《城市規劃條例》的限制,積極實施稅務優惠,發行債券設立基金,低租金引鳳,與深圳無縫銜接——這八件事,每一件都需要打破制度桎梏的勇氣,每一件都需要「哪個制度好就用哪個制度」的魄力。北都不能等,香港更加要創新破局,拆牆鬆綁,確實要鬆要拆,才能突破制度機制桎梏。

(本文為作者觀點,不代表本媒體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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