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馬洲過關48歲婦被捕 涉利用小朋友偷運私煙 今罪成囚8星期

圖示案中所檢獲的未完稅香煙。(政府新聞處)

【點新聞報道】一名內地女旅客因管有未完稅香煙及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違反《應課稅品條例》,今日(8月31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8星期。

海關人員於8月29日在落馬洲支線管制站截查一名48歲內地女旅客及其同行兒童,並在其同行兒童所攜帶的背包內檢獲1581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7900元,應課稅值約5200元。該名女旅客隨即被捕。  

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反映即使旅客屬初犯,亦可能被判處監禁,而刑罰具阻嚇作用,並反映罪行的嚴重性,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海關提醒市民,根據《條例》,香煙屬應課稅品。任何人士若進口、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0萬元及監禁7年。

(本文為作者觀點,不代表本媒體立場)
收藏 收藏
取消收藏 取消收藏

落馬洲過關48歲婦被捕 涉利用小朋友偷運私煙 今罪成囚8星期

(本文為作者觀點,不代表本媒體立場)
收藏 收藏
取消收藏 取消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