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鄧家彪
高等法院原訟法庭就「支聯會」及相關被告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正式頒布裁決,裁定被告罪名成立。此案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罪合理合法,不僅彰顯了香港特區司法機構嚴謹中立的專業水準,更向社會各界清晰劃定了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底線。從維護國家安全、鞏固憲制秩序,到保障香港繁榮穩定,本案裁決均具有深遠的歷史與現實意義,充分反映了香港社會維護法治公義的共同心聲。
一、 恪守普通法原則,彰顯高水平法治精神
法治是香港的核心價值與成功基石。本案的審理過程完全公開透明,法庭由始至終嚴格遵循普通法傳統,展現了獨立審判的專業風範。法庭在判詞中明確指出,被告並非因其政治觀點或信念受審,裁判的唯一依據是法律與案中證據。面對控方的檢控基礎,法庭秉持「不枉不縱」的嚴謹態度,對證據不足之處嚴格把關,體現了無罪推定與高標準的舉證責任。
同時,本案裁決深刻釐清了個人權利與法律邊界的關係。法律固然尊重並保障市民依法享有的言論與表達自由,但自由絕非違法犯罪的「擋箭牌」。當相關言行演變為持續性、具煽動性的實質違法行為,甚至企圖推翻國家根本制度時,便已徹底超越了合法自由的範疇。司法機構在面對外部勢力的抹黑與政治施壓下,依然無畏無懼、堅守崗位,以實際行動捍衛了香港的法治尊嚴。
二、 依法確立憲制秩序,防範與打擊反中亂港勢力
憲法與基本法共同構成香港的憲制基礎。憲法明確規定,中國共產黨領導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是國家的根本制度,而「一國兩制」的前提首先在於「一國」。
支聯會長期以推翻國家根本制度為綱領,肆意煽動對國家政權的仇恨,即便在國安法實施後仍一意孤行,企圖挑戰憲制秩序。法庭通過嚴密的證據鏈,揭穿了李卓人、鄒幸彤等人打着「民主自由」旗號、實則從事危害國家安全勾當的虛偽面目。本案判決將抽象的憲制原則化為明確的司法判例,徹底封堵了反中亂港組織利用政治議題撕裂社會的空間。此外,美西方勢力對本案的橫加指責,恰恰暴露了其雙重標準與粗暴干預香港司法的險惡用心,更印證了依法堅決打擊外部勢力及其代理人的必要性與正當性。
三、 築牢國安防線,為香港長治久安與繁榮穩定注入信心
安全是發展的前提,國安才能家好。過去長期存在的政治撕裂與國安風險,曾嚴重消耗香港的公共資源並侵蝕營商環境。此案裁決發出了清晰明確的信號:法律底線不容觸碰,任何危害國家安全的圖謀注定失敗。
排除國安隱患後,香港獲得了更加穩定、透明且可預期的法治環境,這正是吸引國際資本與優質企業的根本保障。當前,香港社會表面看似平靜,但防範「軟對抗」與外部干擾的任務依然艱巨。本案裁決為全社會敲響警鐘,提醒各界必須統籌好發展與安全。在強大的國安屏障與法治保障下,香港特區必能排除一切干擾,更加專注於發揮「背靠祖國、聯通世界」的獨特優勢,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在「一國兩制」的正確軌道上穩步邁向由治及興的新階段。
(作者為立法會議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