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新聞報道】8月18日,警方接獲一名29歲男事主報案指在月初接獲一個不明來電,對方訛稱為內地執法人員,指事主涉及一宗內地「洗黑錢」案件。事主急於證明自己清白,聽從騙徒指示每日透過電話匯報行蹤及單獨租住酒店,以隔絕與其他人接觸。其後,事主再根據騙徒指示,將10萬元積蓄帶到葵青區交給一名聲稱內地執法人員女子作為保證金;但騙徒在收到騙款後,隨即失去聯絡,事主察覺受騙報警。葵青警區刑事部人員經調查,包括透過銳眼計劃翻查大量閉路電視紀錄,成功鎖定女疑犯身份。
直至昨日(20日)下午,葵青警區情報組及葵涌分區特遣隊人員展開聯合行動,發現目標女疑犯在牛頭角區接觸一名42歲男子,人員經截查發現該名男子早前墮入「假冒官員」電話騙案,早於上周五(14日)將88萬元積蓄透過網上轉賬存入騙徒提供的銀行戶口。至昨日上午,事主按騙徒要求將向財務公司借貸的60萬元現金帶到牛頭角區交給目標女疑犯;同日下午,事主再將向銀行借來80萬元現金帶到同一地點交給目標女疑犯,事主同時向人員展示兩張由女疑犯提供的假冒內地法院發出的保證金收據,人員當場拘捕該名目標女疑犯,經搜查起回80萬元騙款、偽造警察委任證、手機及一部疑製作虛假文件的無線打印機。
被捕女疑犯(26歲),為一名來港修讀大專課程的內地女生,涉嫌「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及「管有虛假文書」罪名。人員進一步調查顯示,被捕人涉嫌與另外兩宗於今年5月至8月發生的「假冒官員」電話騙案有關,當中兩名分別45歲及54歲受害人,合共損失逾30萬元;案件交由葵青警區重案組第二隊跟進,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葵青警區重案組第二隊高級督察邵頌昕今日(21日)講述案情時提醒,不論內地執法機關或本地執法人員,絕對不會向市民作出任何現金交收、轉賬或匯款要求。在同類型騙案中,騙徒會假扮調查人員出示一些虛假證件或文件,以博取受害人信任,市民應加以核實及檢查,慎防受騙。如市民懷疑自己曾受騙或有疑問,可致電防騙易熱線18222查詢。
(大公文匯全媒體記者蕭景源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