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新聞報道】元朗八鄉上輋一個養豬場排放未經妥善處理的禽畜廢物入附近水道,涉事養豬場場主於8月18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廢物處置(禽畜廢物)規例》,被判處罰款8000元。
環境保護署(環保署)人員早前在元朗進行突擊巡查時,應用智慧科技協助監察及蒐證,包括透過無人機高空偵測涉事養豬場,其間發現有大量帶有泡沫及豬糞氣味的啡色廢水從涉事養豬場的喉管排入附近水道,嚴重污染下游錦田河水質。環保署人員隨即抽取污水樣本化驗,結果顯示其參數超出法定排放標準。署方遂按《廢物處置(禽畜廢物)規例》檢控涉案養豬場場主,並將有關違規個案通報漁農自然護理署跟進。
環保署發言人表示,環保署十分關注錦田河一帶禽畜飼養場非法排污的情況,未經妥善處理的禽畜廢物含高濃度的污染物,排放入河道不但嚴重污染水質,並會構成臭味滋擾。根據《廢物處置(禽畜廢物)規例》,禽畜飼養場所產生的液體禽畜廢物必須經妥善處理至符合法定要求才可排放。違例者最高可被處罰款5萬元。如持續違法,可每日另處罰款5000元。禽畜飼養場負責人及其員工,必須嚴格遵守法例,正確運作及保養禽畜廢物污水處理設施,切勿貪圖方便將未經處理的禽畜廢物排放入附近河道或水體,否則將面對檢控。
環保署發言人重申,署方會繼續以突擊巡查、智慧科技和跨部門協作等方式,嚴厲打擊任何非法排放污水的行為,以保護環境健康和河道水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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