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狗咬狗|漁護署落案控告大狗狗主 明日提堂

【點新聞報道】元朗8月17日發生狗咬狗事件,一隻長約1.5米、高約1米,重約60公斤、無牽繩亦無戴口罩的大狗,連環咬死一隻17歲貴婦犬及一隻4歲比熊犬,事件引起全城關注。漁護署今日(8月19日)根據《危險狗隻規例》(第167D章)控告52歲的大狗狗主沒有妥善管控大型狗隻,並正跟進根據《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第169章)加控其他控罪。

案中男子涉嫌在今年7月和8月期間,至少2次未有按照法例要求在公眾地方穩妥地牽引其狗隻,而該狗隻分別襲擊3隻狗隻,導致1隻狗隻在7月10日受傷及2隻狗隻在8月17日死亡。案件將於明日(8月20日)在屯門裁判法院提堂。

漁護署指,涉事狗隻正在漁護署轄下動物管理中心接受觀察。涉案男子已簽署同意書,將狗隻的管養權交予漁護署。署方會為該狗隻作性情評估,以決定合適的處理方式

漁護署表示,十分重視今次事件,並會與律政司緊密合作,做好調查和檢控工作。根據《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任何人胡亂或不合理地作出或不作出某種作為,而導致任何動物受到任何不必要的痛苦,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20萬元及監禁3年。

漁護署強調,按現行法例,所有狗隻畜養人或任何促使、任由或准許該狗隻出現在公眾地方的人,必須以帶牽引或以其他方式控制狗隻,不可對其他人或動物造成滋擾或傷害。大型狗隻(體重20公斤或以上)更必須以長度不超過2米的狗帶牽引。漁護署已加強狗隻牌照巡查,並針對違規行為嚴正執法,以保障動物健康及公眾安全,畜養人切勿心存僥倖。

漁護署稱,會繼續聯同動物福利機構加強教育帶狗人士的管束責任,並提供犬隻訓練課程,教授犬隻的行為問題和訓練技巧。署方亦正檢視現行罰則的阻嚇力是否足以打擊畜養人不負責任的行為。

(本文為作者觀點,不代表本媒體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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