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事由|大狗咬死小狗 誰是真正「肇事者」?

文/角樓

8月17日下午約三時,元朗YOHO MALL附近的「棒棒糖公園」發生一起駭人犬隻襲擊事件。一隻體重約60公斤的啡色大型犬,在短短二十分鐘內,接連攻擊並咬死兩隻小型犬。更令人愕然的是事發當時,狗主並不在場。警方與漁護署人員接報到場後將涉事犬隻帶走,經檢查確認其體內植有晶片,並持有有效狗牌。

然而,這並非該犬首次肇事。漁護署證實,早在今年7月10日,它已在同一地點咬傷另一隻狗。更有動物組織指出,上月曾目睹該大狗獨自在商場外徘徊,質疑狗主以「放養」方式任由其在街上遊蕩。

筆者不禁想起一段美國警察執法記錄儀影像:畫面中,一隻未牽繩的比特犬向警員猛沖,警員連開三槍,當場將其擊斃。事後狗主試圖追究責任,但警員行為完全合法,未受任何處分。比特犬的體型遠不如此次元朗涉事犬隻,但美方認定其已構成對人的現實威脅,且狗主未能履行看管義務,便果斷處置。而在中國內地寧夏,一名老人在小區散步時被未拴繩的寵物狗飛撲摔倒,致九級傷殘,法院最終判定狗主賠償16萬元人民幣,即便犬隻「並未咬到」。

據稱,此次元朗事件中的大型犬帶有西班牙藏獒血統。藏獒體形巨大、性格凶猛,而北京早已在東西城等重點管理區明令禁止飼養烈性犬及成年後體高超過35厘米的犬種,名單涵蓋獒犬、杜賓犬、聖伯納犬等。違者公安可沒收犬,並處以最高五千元罰款。香港雖無同類禁養規定,但該犬體重達50至60公斤,遠超法例定義的20公斤「大型犬」標準。根據《危險狗隻規例》,大型犬在公眾場所必須由長度不超過兩米的狗帶妥善牽引。大狗如此巨大的體型,絕非常人可以應對,若當日大狗撲向的是路人而非其他犬隻,後果不堪設想。

然而,日前更多細節浮出水面,這起悲劇的輪廓遠比表面所見更為複雜。據動物救援組織「毛守救援」轉述,涉事大狗名為「拉里」,年僅五歲,卻已歷經四任主人。牠最初被富裕人家購入,後因與同養犬隻打架而被轉賣,其後又輾轉遭棄養,最終落入現任主人手中。現主居於寮屋,將拉里置於戶外以鐵絲網圈養,牠已非首次挖洞「偷走」,七月份就曾因此被漁護署捕捉,狗主事後雖加固圍欄,卻仍未能阻止悲劇。

更令人震驚的是,狗主向「毛守救援」透露,事發時他正在上班,拉里是「自行掙脫外出」。他事後被帶往警署落口供期間,漁護署人員即場要求他簽署棄養書,並稱要「處理」這隻狗「向市民交代」。狗主表示,當時不知「處理」即為人道毀滅,簽字後深感後悔,現正試圖撤回棄養決定。換言之,拉里的生死,此刻正懸於一紙棄養書與署方的裁量之間。

拉里造成了無法挽回的傷害,但回望短暫五年內數度遭人轉賣、棄養、置於圍欄之間自生自滅的經歷,它何嘗不是輕率與漠視的產物?如今,狗主面臨法律追責,而大狗則可能要以生命為這場悲劇劃下句點。拉里咬死了兩隻小狗,而真正該為此負責的,卻是從未正視責任的人類,還有比這更可悲的結局嗎?

(本文為作者觀點,不代表本媒體立場)
收藏 收藏
取消收藏 取消收藏

點事由|大狗咬死小狗 誰是真正「肇事者」?

(本文為作者觀點,不代表本媒體立場)
收藏 收藏
取消收藏 取消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