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新聞報道】新界南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人員,今日(17日)在區內進行打擊非法駕駛汽車作出租或載客取酬用途的行動。
行動中,人員喬裝乘客,分別在荃灣區及青衣區,成功截獲兩輛懷疑涉及非法載客取酬的私家車。兩名年齡分別為42歲及72歲的本地男司機,涉嫌「利用汽車作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及「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被捕。被捕人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九月上旬向警方報到。上述兩輛涉案私家車亦已被扣留調查及作進一步檢驗。
根據《道路交通條例》,除非汽車獲發有效的出租汽車許可證,否則任何人不得駕駛或使用車輛作出租或載客取酬之用。首次定罪可判處罰款一萬元及監禁6個月,再干犯則可處罰款2.5萬元及監禁12個月。
警方呼籲市民,出行時應選擇合法公共交通工具。如搭乘相關的車輛的用途為非法載客取酬,有關車輛的第三者風險保險或會失效,一旦發生意外,其他道路使用者包括乘客及行人均會失去應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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