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黎岩
有媒體近日報道稱,一名與家人輪候市區四人家庭單位的港人,經歷了一場戲劇性的「上樓過山車」。3月「第一派」獲派秀茂坪天井樓低層單位,拒絕;5月「第二派」獲派觀塘樂華北邨20樓高層單位,因大門正對後樓梯,拒絕;6月獲派5年前曾發生自殺的兇宅,拒絕;7月底的「終極第四派」,獲派鯉魚門邨一個400多呎的中低層單位,上車。當全港尚有超過21萬戶苦主苦苦等待獲派上樓之際,有人接二連三因為種種原因放棄別人眼中多年難逢的大好上樓機會,是否是一種公平合理的選擇,足以引起社會各界反思:現行的公屋三派機制是否存在制度紅利背後的公共資源浪費。
這則看似一家歡喜的成功上車故事,恰恰折射出香港公屋編配制度深層的結構性矛盾:在超過21萬戶、約60萬人仍在苦苦輪候公屋的嚴峻現實下,部分申請者反覆拒絕已獲編配的單位、期望「搏更好靚盤」的行為,究竟是福利制度的合理運用,還是對公共資源的某種浪費?
現行公屋「三次編配」機制,本質上是對申請者居住選擇權的一種尊重。房委會明確指出:「雖然現時等候公屋的申請者遠超公屋供應,但考慮到每位公屋申請者對單位都有不同的需要,房委會現時會為合資格的申請者提供最多共三個配屋建議」。這一制度設計充分體現了政府「以人為本」的施政理念——公屋不僅是一個棲身之所,更承載着家庭的生活質量、子女的教育環境、長者的醫療便利等多元訴求。
事實上,房委會已在持續優化編配機制。2023年9月起,電腦系統在編配公屋時加入申請者現居住地區為考慮因素,盡量編配接近原居所的單位,此舉令申請者接受編配的比率相應提升了5%。這說明政府並非對「挑選」現象視若無睹,而是在制度框架內努力尋求精準匹配。從這個角度看,給予申請者三次選擇機會,確實體現了對基層市民多元需求的體恤與關懷。
然而,人道關懷的另一面,是難以忽視的行政成本。根據立法會數據,過去五年平均僅約47%的一般申請者接受第一次編配,約27%接受第二次,約26%接受第三次。換言之,超過一半的申請者至少拒絕一次編配,需要啟動後續的派房程式。
每一次拒絕背後,都意味着房屋署需要重新將該單位納入編配池、為申請者重新排隊、再次發出配房通知、安排視察等一連串行政操作。表面上看,這只是「程序上的反覆」,但積少成多,當數以萬計的申請者都在反覆行使「三次機會」時,累積的行政資源消耗絕非小數。
更值得警惕的是,首次編配接受率從2017/18至2021/22五個年度的平均約47%,下降至過去三個年度的約43%。接受率不升反降,意味着越來越多申請者傾向於「等一等、揀一揀、搏一搏」,人道關懷的制度紅利正在被反向自私激勵所侵蝕。
本案中最值得關注的,是「事故單位不計入三次編配次數」這一政策漏洞被巧妙利用的現象。申請者在拒絕安泰邨事故單位後,得以保留「終極第四派」的機會。從制度層面看,這意味着一名申請者實際上可能獲得超過三次的編配機會,進一步拉長了其從「首次獲派」到「最終入住」的時間跨度。相應地,亦更加拉長了眾多輪候者的輪候時間。對於正在輪候的數十萬家庭而言,每一名申請者多一次的「再排隊」,都意味着另一名申請者多一天的等待。這種「個人選擇」與「公共利益」之間的背離,正是制度設計需要正視的核心問題。
房署數據顯示,這種「心大心細、挑三揀四、等待更好」的風氣日漸加劇,亦不期然地進一步拉長整體的輪候周期。問題的癥結恰恰在於:申請者拒絕的「成本」幾乎為零——既不會被扣分,也不會被延遲,唯一需要付出的只是稍安勿躁「再等等」。在「等就有機會更好」的心理預期下,拒絕成為一種理性選擇,而制度的設計恰恰在鼓勵這種選擇。
公屋作為一種稀缺的公共資源,其本質是社會福利——旨在為最需要的市民提供最基本的居住保障。截至2026年3月底,一般公屋申請約103,400宗,配額及計分制下非長者一人申請約81,100宗。在本屆政府不懈努力下,綜合輪候時間雖已降至4.7年,但傳統公屋的平均輪候時間仍維持在5.6年。若以一般家庭三人計算,超過60萬人正在苦苦等待一個安身之所,尤其是炎炎酷暑下仍在劏房熬煎的苦主,情何以堪。
基於上述分析,改革現行公屋編配制度已刻不容緩。
第一,將現行「三派」制度改為「兩派」。首次中籤不滿意者,僅給予第二次機會。以大幅減少行政程式,壓縮抽籤分派的輪次,從整體上縮短公屋輪候時間。
第二,明確「可被接納」拒絕理由的範圍。目前制度下,僅有健康理由或社會因素(如相關機構出具證明檔)方可被視為「可被接納」的拒絕理由。應進一步收緊「非可被接納」理由的認定標準,將「單位格局不理想」、「樓齡太舊」、「地區不喜歡」「返工不方便」等主觀因素明確排除在可接納範圍之外。
第三,引入「拒絕成本」機制。對於無正當理由拒絕編配的申請者,可考慮設定一定的「冷靜期」或延後半年甚至更長時間下次編配,使拒絕行為附帶實際成本,從而在制度層面抑制「搏派」心態。
第四,進一步細化公屋選區劃分。將全港四個「公屋選區」重劃,令選區編配更加精準。雖然房委會曾指出減少分區可加快編配,但在大數據輔助下,適度細化區域、減少「跨區錯配」,有助於從源頭降低拒絕率。
第五,強化首次編配前的需求調查。在審查面晤時深入了解申請者的具體需求——包括工作地點、子女就學、長者醫療等——從而更人性化及精準地編配公屋,避免錯配。
「等足8年,終獲靚盤」——這位港人的故事固然令人欣慰,但不能因為個案的圓滿而忽視制度層面的漏洞。公屋作為社會福利的「最後安全網」,其分配應當追求公平、高效與正義的最大公約數。將「三派」改為「兩派」,並非剝奪申請者的選擇權,而是在個人偏好與公共利益之間尋求更合理的平衡。讓真正有需要的市民更快上樓,讓公共資源得到更有效的運用。小一派位可以一錘定終身,且成功率達八成,何以公屋分派卻可以三番四次?如此被頻繁濫用的制度紅利確實要改一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