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押犯串謀同黨自編自導罪案線索圖申減刑 最後一被告判囚7個月

廉政公署。(資料圖)

【點新聞報道】廉政公署早前揭發荔枝角收押所有還押犯,串謀同黨策劃兩宗自編自導的罪案,從而讓另外兩名還押候訊犯人以向警方提供罪案線報為由,向法庭申請減刑。廉署及早介入,成功阻截該兩宗管有非法槍械、炸藥或毒品罪案發生,並起訴5人。其中4人已認罪判囚,餘下一名27歲被告鄭樂琳承認一項洗黑錢罪,今日(22日)在區域法院被判監7個月。

暫委法官李志豪判刑時稱,雖然鄭樂琳受人唆擺而犯案,沒有從中得益,但亦沒有退出犯案,須判處即時監禁。

同案4名被告包括主謀王珏琛、其女友劉臻頤及同黨關宇軒、溫展鵬,早前承認妨礙司法公正及洗黑錢等罪,分別被判囚1年至3年零6個星期,其中劉臻頤及溫展鵬合共約90萬元犯罪得益被充公。

案情指出,2021年9月至2022年5月,王珏琛在荔枝角收押所認識兩名等候高院審訊的還押犯,策劃兩宗虛假罪案,讓兩人向警方「報料」以助減刑,並向家屬收取25萬元及125萬元報酬。同黨其後籌備氣槍及炸藥製造指南,並安排代罪羔羊,惟廉署及早介入制止。溫展鵬及鄭樂琳曾處理其中約32萬元報酬,協助籌備計劃。王珏琛去年7月8日缺席應訊,被加控違反保釋條件,及後被捕。

荔枝角收押所。(資料圖)

(大公文匯全媒體記者葛婷報道)

(本文為作者觀點,不代表本媒體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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