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新聞報道】劍擊港隊前代表招文韜疑為賺快錢,應網上廣告要求,為他人開戶以供他人的公司做生意,並稱可分一分佣金,惟其戶口卻被用作收取電騙騙款。招文韜今日(21日)在區域法院承認5項洗黑錢罪,判囚41個月2星期。
被告招文韜(26歲,學生),在2015至2024年曾任劍擊港隊代表。他承認5項洗黑錢罪,指他於2021年8月4日至28日,在香港連同身份不明的人,收取5筆分別存於匯立銀行、天星銀行、MOX銀行、螞蟻銀行及理慧銀行共約1060萬元的款項,全部或部分為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而仍處理該些財產(俗稱「洗黑錢」)。被告另有一項涉款38.2萬的洗黑錢罪,則獲法庭存檔。
法官強調,被告的行為對社會造成極深的禍害,若然他沒有借出戶口,騙徒亦不能成事。雖然沒有證據顯示被告知情及涉及國際元素,但被告一開始已有懷疑,卻為了報酬,無視顯然易見的違法風險,法官斥其行為自私及輕率,判刑須具阻嚇性,且本港近年涉及傀儡戶口的詐騙金額高達8億,對社會禍害嚴重,考慮到此類罪行有下滑趨勢,加刑25%,因此總刑期為41個月2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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