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多次出入境不享受電子產品免稅額 港深通勤生退回iPad

近年港深往來愈來愈便利,即日來回見客、購物早已是許多人的日常,但不少人行色匆匆,忽略了兩地海關的出入境規定,誤踩法例紅線,換來「血淚教訓」。有港男即日往返深圳購買烈酒回港,因離境不足24小時未主動申報,最終被罰款逾2000元;亦有內地旅客來港買了海產類零食,返程時被內地海關直接沒收並作銷毀處理。

現時每日有不少人往來香港與內地,不時有網民在社交平台分享過關時的「撞板」經驗,在網上引發熱議。早前有港深通勤的學生在網上分享表示,他在15天內多次往返兩地上學,一次在香港買了一部iPad Pro,連包裝盒及發票一併帶回內地,本以為是純自用、拆封激活就沒有問題,豈料過關時被海關告知,15日內多次往返的經常出入境人員,僅可豁免旅途必需品,不適用普通旅客電子產品免稅額,他未提前申報屬於違規,不僅要繳交行政罰款,想要把設備帶進內地還要補繳對應稅款。權衡之下他選擇把iPad退回香港,只交了罰款了事,事後還忐忑不已,擔心日後帶着這部iPad Pro兩地往返,會不會每次都被「翻舊賬」。

勿擅帶受管制物品

另有旅客表示,他從澳洲出發經香港轉高鐵返回深圳,行李箱內帶了一批自己收藏的沉香,打算找內地同行接手,誰知在西九龍站入境內地時被查獲。海關人員解釋,沉香屬《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CITES)管制物種,不論野生或人工種植,禁止隨意攜帶出入境。最終這批沉香只能辦理退運出境,整套手續辦妥後,連預訂的高鐵班次也錯過了。

兩地海關對於出入境物品都有明確規管要求。香港方面,持香港身份證的旅客必須離港滿24小時,才可享有1升烈酒的免稅額度,不足24小時攜帶烈酒必須主動申報;內地海關則規定,生鮮、海產品等動植物製品禁止攜帶入境,短期內多次往返旅客不享受普通旅客免稅額度,手機、平板等電子產品超出合理自用範圍需申報繳稅,沉香等瀕危物種製品設有嚴格法律管制。

(來源:大公報)

(本文為作者觀點,不代表本媒體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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