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新聞報道】立法會今日(15日)通過落實地盤全面禁煙的《建築地盤安全修訂規例》,違者罰3000元,7月17日起生效。
立法會通過有關地盤全面禁煙的決議案,涉及三項附屬法例。其中兩項以「先訂立、後審議」的程序推行,7月17日生效,包括指定建築地盤為禁止吸煙區,以及指明職安主任可依《定額罰款(吸煙罪行)條例》,向違例者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定額罰款3000元。法例適用於所有類型建築地盤,包括大廈維修工程地盤,而住客正佔用的住宅及私人宿舍作居住用途的範圍則不包括在內。
另外,地盤承建商亦須確保沒有人在地盤內吸煙,違規承建商可罰款40萬元。若地盤有人吸煙而構成嚴重火警風險,勞工處會按相關條例起訴涉事的東主或僱員,東主可判處罰款300萬元及監禁6個月,僱員則可判處罰款15萬元及監禁6個月。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表示,修例是要訂明承建商的責任,減低火警風險。多名議員支持修例,同時關注新規例執行細節,期望當局制定清晰的作業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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