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新聞報道】大埔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今日(7月15日)起至7月17日進行第六輪共3場聽證會,聽取各方總結陳詞。競委會行政總監(法律事務)李曉亮稱,已確認香港長期存在有系統化的圍標集團,有「幽靈標」及「借標」等情況,營造激烈競爭的假象,當中更牽涉三合會。競委會直言圍標只屬民事性質,罰則未具阻嚇力,建議圍標及合謀定價等行為刑事化,並設立具阻嚇力的監禁年期。
李曉亮總結陳詞指,競委會確認香港長期存在有系統化的圍標集團,更相信部分承建商及獨立顧問有與三合會合作,影響維修招標合約。有案例指圍標集團除行賄行為外,甚至會對競爭者使用暴力或作出暴力威脅,擾亂揀選過程。他表示,有圍標集團公然招攬旗下及集團以外承辦商,但被招攬的公司答覆卻是已被另一圍標集團登記,形容事件滑稽。
李曉亮稱,現行的《競爭條例》雖有規管違反競爭的協議及合謀協議,但圍標只屬民事性質,現有法例未具足夠阻嚇力,難將犯人繩之於法。
競委會建議,立法者應將所有標書相關的反競爭行為刑事化,將參與反競爭行為人士風險提高,不但面對罰款,亦面臨監禁。競委會建議立法者應考慮條例清晰寫明就反競爭行為的罰款程序,明確列明用民事舉證標準。若有份參與圍標,都要面對巨大罰款機會,確保罰款金額可達阻嚇作用。
委員會主席、法官陸啟康詢問若圍標刑事化後,舉證責任會否變相更高,更難入罪。李曉亮稱,執法者可考慮以「雙軌制」形式處理,如違反競爭行為,牽涉重大公眾利益,便以刑事處理,若未牽涉重大利益時,則可保留彈性,部分情況亦可以民事處理。
宏福苑大維修註冊消防工程承辦商、中華發展工程有限公司董事梁秉基,此前作供承認,中華發展除了書面提交消防裝置關閉通知書(SDN),沒有到場巡查。梁秉基的律師陳熾龍在陳詞時表示,梁秉基一直真誠相信「宏業」本身已是註冊消防裝置承辦商,會完成所需檢查,才指示「中華發展」提交「消防裝置關閉通知書」,強調他並非故意違規。陳熾龍又說,消防警報系統雖然有機會能減低傷亡,但今次火災中,居民的逃生時間很短,有大廈的樓梯亦失去逃生功能,窗戶被發泡膠封上,亦會影響居民判斷逃生與否。
委員會主席陸啟康隨即打斷發言反駁指,「你唔好話畀我聽消防鐘冇用。如警鐘早啲響,多個人走都好,我覺得呢個說法,如果你覺得用呢個(說法)減低錯誤、責任,抱歉我覺得幾難接受。」
(點新聞記者蘇鉅祖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