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新聞報道】政府今日(7月14日)在憲報刊登《皇崗口岸港方口岸區條例草案》(《條例草案》),以落實中央的相關授權,為在重建後的皇崗口岸實施「一地兩檢」安排提供法律基礎。《條例草案》將於明日(7月15日)提交立法會進行首讀及二讀。
繼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於上月26日表決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授權香港特別行政區對皇崗口岸港方口岸區及相關延伸區實施管轄的決定》後,國務院於7月8日就啟用皇崗口岸港方口岸區及相關延伸區(港方口岸區)有關事項作出批覆,確定港方口岸區的具體坐標和面積,並同意港方口岸區由2026年7月31日零時起啟用並依照香港特別行政區(特區)法律實施管轄,正式開通日期由粵港兩地政府商定。為確保中央的授權得以落實,特區政府有責任於7月31日前完成相關的本地立法工作。
《條例草案》的主要內容包括:
- (一)宣布位於中國內地皇崗口岸的某些地域為港方口岸區;
- (二)使香港法律適用於港方口岸區,並就香港法院在這方面的司法管轄權訂定條文;
- (三)擴闊某些權利及義務的地域界限至包括港方口岸區;及
- (四)制訂條文,以輔助解釋某些日後的文件和法院命令。
為配合港方口岸區的實際運作需要,政府亦需就港方口岸區作為禁區的管理、指定羈留設施、交通及運輸管理的配套安排,以及提供公共流動無線電通訊服務等事宜,制定多項附屬法例。為協助立法會更全面進行審議工作,政府在發出《條例草案》的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時,已夾附相關附屬法例的草擬本供立法會預覽。要強調的是,附屬法例的草擬本此階段只供議員參考,政府會在《條例草案》獲立法會通過並作為條例刊憲後,訂立並按程序向立法會提交該批附屬法例。
政府發言人表示:「皇崗口岸重建項目是特區政府積極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的重點項目之一。重建後的皇崗口岸位於深圳市福田區,定位為港深之間最重要的24小時客運陸路口岸。《條例草案》為特區在皇崗口岸內設立港方口岸區,以及在該區域依法實施管轄提供法律基礎。」
重建後的皇崗口岸實施「一地兩檢」安排和「合作查驗、一次放行」的嶄新通關模式,進一步提升旅客通關體驗和效率。使用重建後皇崗口岸的整體通關時間將從原來落馬洲/皇崗口岸的約30分鐘,大幅縮短至約5分鐘。重建後皇崗口岸的設計通關流量會增長至每日20萬人次,而在港鐵北環綫支綫開通後,更可提升至每日30萬人次。
目前,皇崗口岸聯檢大樓的主體工程已基本完成,港深兩地承建商正同步進行大樓內部的工程及安裝所需設施。盡早通過《條例草案》以設立港方口岸區,將創造有利條件,讓特區政府與深方開展全面準備工作,包括聯合進行一系列系統測試、試運和應急演練,確保各項設施及運作安排穩妥周全、口岸運作準備就緒。
政府指,會全力配合立法會審議《條例草案》,爭取早日完成本地立法工作,並會繼續與廣東省人民政府及深圳市人民政府緊密合作,全速推進口岸向公眾開通前的各項準備工作。待粵港雙方完成準備工作並敲定皇崗口岸正式開通日期後,會適時向公眾公布,為市民締造更高效、便捷的通關體驗。
(點新聞記者蘇鉅祖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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