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暗訪「樂文」「榆林」 揭「黃書店」暗中「播獨」

香港文匯報記者到「樂文書店」銅鑼灣店查探。(香港文匯報記者 攝)

維護國家安全只有進行時,沒有完成時。在香港貿發局一年一度書展即將開鑼之際,反中亂港勢力繼續暗中「播獨」。其中,多次出售「獨書」的「樂文書店」及「榆林書店」被DQ無法參與今屆書展,兩店遂搞所謂「促銷」。香港文匯報記者近日暗訪相關書店,發現店內充斥多本「獨書」,涉及抹黑國家、中國共產黨、香港國安法內容,亦有錯誤解讀憲制秩序的謬論,更有甚者將「港獨」美化成所謂「守護本土」云云。除公開售賣有關書籍外,書店留言簿裏亦暗藏鼓動「港獨」的內容。有政界及法律界人士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認為,相關書店明顯具有「軟對抗」意味,相關書籍甚至涉及違反國安相關條例,他們強調,書店不能成為危害國安的孵化池,執法部門必須嚴格執法。 

「一拳書館」負責人龐一鳴及三名女職員,早前因涉嫌違反《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二十四條「明知而出售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被捕。香港文匯報記者日前往該店暗訪,發現在負責人獲准保釋後,店方仍繼續公然售賣相關類型書籍,當眼處擺放曾為「獨媒」《蘋果日報》撰寫專欄文章的顏純鈎書籍《香港我的愛與痛》,書中除公然抹黑中央政府,還揚言「一國兩制」「已經破產」云云,煽動讀者要與中央「不共戴天」。他亦公然在書中抹黑香港特區行政長官「以結果為目標」的施政理念,企圖破壞市民對特區政府信任的居心昭然若揭。而香港文匯報早在去年已曝光相關書籍的問題,惟相關書店視若無睹,情況仍未得到改善。

「獵人書店」由已解散的反中亂港組織公民黨前區議員黃文萱開設,她和其丈夫上月24日因涉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而被捕後關店近兩周,本月7日重開。香港文匯報記者到店調查,在店門口附近一本留言簿上發現眾多帶有「港獨」意味的字句,暴露該書店的立場與本質。

「樂文書店」旺角總店及銅鑼灣店更是「獨物」處處。香港文匯報記者在旺角總店發現多本抹黑國家的書籍;而在銅鑼灣店內的柱上更有將「HK」及「CHINA」分割開來旗幟的塗鴉。前《蘋果日報》主筆李怡的《世說短語300篇》在該店公開售賣,書中揚言「民主」要「去自主抗爭」;錯指香港的高度自治權並非來自「中央授權」;美化「港獨」是所謂「守護本土」,更顛倒黑白聲稱中央對港政策才是「『港獨』思潮之源」云云。

香港文匯報記者在「榆林書店」查探,發現該書店出售前記協主席楊健興所著書籍中,以所謂「個人紀錄」的形式,企圖宣稱香港「寒蟬效應無處不在」,包括試圖借多宗國安法案件抹黑香港國安法,又將民主黨的解散形容為所謂「香港的悲歌」,而該書更將特區政府為維護國家安全打擊「軟對抗」的合法行為,栽贓為「主觀『有罪假定』」,聲稱「軟對抗」是「矯枉過正」,損害香港「『原來的』珍貴價值」云云。

香港文匯報記者來到「榆林書店」查探。(香港文匯報記者 攝)

議員倡特區政府嚴格執法

立法會議員姚銘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指出,任何行業都應遵守香港法例,如有人以書店之名,行煽動或抹黑之實,特區政府應嚴格執法,防止不法風氣蔓延。

立法會議員、大律師吳英鵬表示,根據《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明知刊物具煽動意圖而輸入、管有、出售、展示或分發,即屬刑事犯罪。煽動意圖包括引起對中央及特區政府、司法機關的憎恨、藐視或離叛。這些書店所售書籍,若系統性散布歪曲事實、攻擊國安法及美化「港獨」的內容,則可能觸犯相關罪行。他表示,若經營者有意選擇敏感題材、隱蔽宣傳,甚至容許煽動字句在留言簿流傳,則明顯具有「軟對抗」意味,不再是單純商業行為,而是可能危害國家安全的滲透活動。留言簿出現「港獨」相關內容,更顯示書店管理鬆懈或縱容,易被視為提供煽動平台。

去年已揭賣「獨書」 今年仍販售無收斂

抹黑國家和中國共產黨、挑起兩地矛盾,是反中亂港勢力的慣用伎倆。香港文匯報記者近日在旺角和銅鑼灣「樂文書店」發現多本涉及相關內容的「獨書」。而香港文匯報去年揭批的問題書籍,今年仍在相關書店售賣。

「反中分子」李怡所著書籍(香港文匯報記者 攝)

香港文匯報記者發現,其中一本新書內容公然污衊國家;又扭曲解讀「中國夢」是以所謂「極權主義」等為主要底蘊,中國「正與世界作戰」云云。該書還誣衊中央政府,內容之離譜令人髮指,字字句句透露着企圖煽動讀者對國家、對中國共產黨厭惡與仇恨的目的。

「反中分子」李怡的《世說短語300篇》亦在該店公開售賣,書中有章節以「想像」為名,煽動焦慮,企圖捏造內地人「搶走」香港資源和機會云云,以挑撥兩地矛盾。

去年香港文匯報已揭發,曾為《蘋果日報》撰寫專欄文章的顏純鈎書籍《香港我的愛與痛》,公然抹黑中央政府,惟近日再訪「樂文書店」,相關書籍仍在售賣。

保安局:法律禁具煽動意圖言論

香港特區政府保安局昨日回覆香港文匯報查詢時表示,所有在香港出售的書籍必須符合香港法例,包括香港國安法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某項行為是否構成犯罪,須視乎每宗個案的事實與情況而定,包括審視相關背景,亦要看涉事者的意圖,不能一概而論。如涉嫌違法,執法部門會按實際情況採取任何行動,依法處理。

保安局強調,《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23(2)條清楚訂明屬於具煽動意圖的情況,而第24(4)條則訂明不屬於具煽動意圖的情況。一份刊物是否具有煽動意圖,必須視乎所有相關情況,包括刊物的上文下理和目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下的煽動意圖相關罪行明確保障發表意見甚至是對政府政策作出批評。法律所禁止的,只是具有煽動意圖、煽動憎恨或推翻國家或香港特區的憲制秩序或其機構的言論。

【話你知】「黑手」早前圖伸至校園 被市民舉報阻止

香港文匯報翻查販賣「獨書」的書店,發現與攬炒派有千絲萬縷的聯繫。

香港國安法實施後「一拳書館」正式開業,長期陳列及出售大量煽動無政府主義、「修例風波」相關書籍,更成為協辦煽動性活動及亂港分子的聚集地。其中,亂港組織「香港言語治療師總工會」於2020至2021年間,透過印製《羊村守衛者》、《羊村12勇士》及《羊村清道夫》三本兒童繪本,將黑暴暴徒美化為英雄,企圖向心智未成熟的孩童灌輸仇恨政府的思想,該系列繪本一度擺放在「一拳書館」供人免費領取。

「黃店」充斥「黃媒」書籍。(香港文匯報記者 攝)

2021年6月20日,「一拳書館」更借出場地予該總工會舉辦所謂「《羊村守衛者》親子讀書會」。同年7月,警方國安處採取行動,以「涉嫌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名拘捕該工會5名成員,最終罪名成立,被判監19個月,該總工會隨後亦被政府撤銷職工會登記。

此外,書店多次為因參與黑暴而違法入獄的釋囚舉辦新書分享會、講座或展銷活動,涉嫌藉文化活動煽動反政府情緒。

該店過去以「文化包裝」多次到學校舉辦所謂「讀書會」、推介會等,企圖以軟性方式取得青年學生信任。不過,該書店曾企圖到一間中學舉辦「書展」,但校方在活動開始前接到市民舉報投訴後而宣布取消。

「獵人書店」創辦人黃文萱,則曾是前公民黨區議員,多年來從未停止抹黑香港及宣揚反中亂港主張。早於2020年7月,她便在其新開幕的區議員辦事處反轉展示寫有「港獨」含意旗幟和反政府文宣,其後又參與發起所謂「一人一蚊撐『手足』」,稱要捐予「星火同盟」、「612人道支援基金」、「民權觀察」、「蘋果日報慈善基金」等攬炒派平台。

議員倡源頭堵漏 防境外輸入「獨書」

警務處國家安全處早前在深水埗獨立書店「一拳書館」內檢獲《黎智英傳》,店主龐一鳴等四人因涉嫌違反《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24條「明知而出售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被捕。香港文匯報記者近日暗訪多間所謂的獨立書店,店員均表示沒有售賣《黎智英傳》,惟有書店負責人暗示仍能在其他地區網上購買,暴露國安漏洞。香港文匯報記者隨即在網上搜尋《黎智英傳》,結果發現美國電商及台灣地區的書店均有《黎智英傳》出售,除了紙本書外,還能選擇電子書,相關書籍也很容易郵寄來港。有立法會議員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指,要從制度和網絡源頭上堵塞漏洞,防止別有用心之人利用這些境外渠道,大量輸入危害國家安全或社會穩定的違法刊物,呼籲市民不應以身試法。

「一拳書館」貼滿各類含沙射影的海報。(香港文匯報記者 攝)

立法會法律界議員陳曉峰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表示,購買者的「意圖」在法律上是一個非常關鍵的考量因素。從普通法和香港現行法例的原則來看,法律通常會區分惡意還是無意。如果購買者純粹是出於學術研究、新聞報道、或者是完全不知情(例如網購時的『盲盒』或附贈品),在法律上往往具有合理的辯解理由,一般不會輕易被定罪。不過相反,如果購買者的意圖是為了在香港進行傳播、煽動他人,或者明知該書籍違法而故意藏有以達到某種政治目的,這就具備了明確的犯罪意圖,執法部門必定會嚴厲打擊。

他強調,但也正因為「意圖」在實際執法和舉證上存在一定的難度,才更需要從制度和源頭上,包括物流、網絡限制去堵塞漏洞。這樣做不是為了懲罰無心的市民,而是為了提高違法的難度,防止別有用心之人利用這些境外渠道,大量輸入危害國家安全或社會穩定的違法刊物。法律看重意圖,但市民亦不應以身試法。因為一旦執法部門在跨境郵包中搜出相關書籍並展開調查,當事人即使最後能證明自己無意圖,也已經需要經歷搜證、落口供等漫長的法律程序,代價極高。因此,從制度上直接把關,反而能保護普通市民免墮法網。

籲修訂法例應對相關情況

立法會議員植潔鈴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指,特區政府有必要修訂法例以應對相關情況,如果速遞公司沒有做好審查,最終被發現傳遞有關物品,相關公司負責人亦需負責,「這樣就可以在法律上加強源頭堵截的工作。」

(來源:香港文匯報 記者:李影、越岳、黃書蘭)

(本文為作者觀點,不代表本媒體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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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暗訪「樂文」「榆林」 揭「黃書店」暗中「播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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