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擬立法保障平台外送員 冀年內提交草案 逾期未報工傷或最高罰5萬

孫玉菡期望本港的立法工作既可保障平台工作者,亦可顧及外送平台公司的營運和可承擔能力。(點新聞資料圖)

【點新聞報道】勞工及福利局昨日(10日)向立法會提交文件,指出新法例會為平台工作者在執行工作期間,因遭遇意外以致受傷或死亡提供法定保障。勞福局局長孫玉菡今日(11日)在一個電台節目中表示,政府計劃立法保障平台外賣員及送貨員的工傷或死亡補償,期望年底將條例草案交予立法會審議,未來一兩個月會商討擬議細節,提供清晰安排。

政府計劃立法保障平台外賣員及送貨員的工傷或死亡補償。(資料圖)

孫玉菡指,按現時想法,平台外送員於工作期間死亡的最低賠償額,傾向參考《僱員補償條例》下的相關賠償。在目前法例下,僱員因工受傷,僱主需支付的病假金額相當於收入的五分之四,最長可領取24個月,孫玉菡對此表示,平台外送員與傳統僱員性質不同,要再與平台商討,可能是以「多層面、多層次」計算,包括考慮有關人士從事平台工作的時間等,難以完全照搬現行《僱員補償條例》的方程式。

另外,針對可在多個平台登記的工作者,孫玉菡表示,若工作者在為A平台送單時受傷,應由A平台負責承擔賠償。然而,計算賠償時應同時考慮傷者在A、B等所有平台的總收入,「因為受傷會令佢兩間都做唔到」。至於若在同時送遞A、B兩平台訂單期間發生工傷,兩間公司則須共同分攤賠償。

關於工傷未報的罰則,孫玉菡指,新法例將要求平台公司在指定時間內呈報平台工作者受傷,法定要求與現行《僱員補償條例》非常類似。因此,政府在制定罰則時會參考現行條例下,逾期未呈報工傷最高罰款5萬元的數字,預期兩者的刑罰程度將大致相若。

他續指,在外賣員、送貨員等平台工作者的工傷補償機制建議法例下,平台工作者的補償比例會考慮其從事平台工作的時間長短、按收入計算病假錢的比例和最長補償期限。他舉例指,若工作者從事平台工作的時間長、近乎以此養家,扣減比率應該較低,傾向可能達到原本收入的80%;若工作時間相對短,扣減比率則會較高。至於收入基數,他透露其中一個思路是參考過去兩三個月的收入來計算平均數。

對於新加坡外送平台工作者的工傷補償是1年,孫玉菡認為做法值得參考,期望本港的立法工作既可保障平台工作者,亦可顧及外送平台公司的營運和可承擔能力,從中找到平衡點。他亦透露,網約車等平台工作將在下一步研究如何納入該工傷補償體系之中。

(本文為作者觀點,不代表本媒體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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