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勾外危害國安案 排期9·2高院答辯及判刑

圖為黃之鋒入獄服刑的資料圖片。(中新社資料圖)

【點新聞報道】因「35+串謀顛覆政權」案被判囚4年8個月,仍在服刑的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2025月6月在赤柱監獄被捕及起訴,被控於2020年7月至11月間,與前羅冠聰等人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案件早前完成交付至高等法院程序。據司法機構紀錄顯示,高等法院排期今年9月2日處理答辯及判刑,預計需時一天。

28歲被告黃之鋒,被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控罪指他於2020年7月1日至11月23日期間,在香港與羅冠聰及其他身份不詳的人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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