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新聞報道】大埔宏福苑去年11月發生五級大火,造成重大人員傷亡。警方和廉政公署早前就大埔宏福苑大火,起訴工程顧問「鴻毅」和工程承建商「宏業」,以及7名男女,合共25項控罪,包括誤殺、串謀詐騙,及企圖妨礙司法公正等。案中被控洗黑錢的時任鴻毅助理經理,在裁判法院不獲保釋,她今日(2日)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法官譚耀豪聽取陳詞後,批准該女助理經理以30萬元,以及其男朋友的10萬元現金人事擔保,保釋外出。
女被告李敏(33歲,顧問公司助理經理)被控一項洗黑錢罪,指她於2019年10月16日至2025年11月30日期間,透過銀行戶口,處理1,378,500元犯罪得益。法官聽取陳詞後,批准被告保釋。被告需提供30萬元保釋金,另外她的男朋友提供10萬元現金人事擔保。此外,被告在保釋期間不可離港和需交出旅遊證件,每星期到警署報到3次,以及不可接觸控方證人。
廉署和警方案情揭露,大維修工程在監管工程物料及程序上,不但有人涉嫌嚴重疏忽,亦在不同環節涉嫌造假,騙取屋苑3億元大維修工程,更有人涉處理逾4000萬元貪污所得。警方及廉署批評有人為一己私利,造成168人在火警中罹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