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規管美容健身預繳消費合約 建議設託管機制與保證金制度

吳耀祖表示,部分不良商戶利用消費者對長期優惠的心理預期,誘導他們大額充值。(點新聞記者攝)

文/吳耀祖

近日,特區政府就《商品說明條例》展開為期兩個月的公眾諮詢,提出針對美容及健身服務的預繳消費合約的多項優化建議。作為長期關注並推動規管預繳式消費的一員,如今終於喜見成果,政府踏出切實規管的重要一步,為廣大消費者提供了切實保障。

回顧過去幾年,美容及健身行業的預繳式消費爭議屢見不鮮,甚至衍生出不少灰色產業鏈。筆者過去曾指出,部分不良商戶利用消費者對長期優惠的心理預期,誘導他們大額充值,隨後卻以「假搬遷、真結業」的套路,在毫無預警的情況下突然結業。正如去年4月粉嶺祥華邨一間美容中心突「換殼」結業,即為其中一例。在全港多宗個案中,不少苦主的預繳套票和個人資料被擅自轉移到另一間美容院。新接手的經營者不僅拒絕承認原有的服務承諾,更以高壓推銷逼迫客戶追加費用,令消費者面臨「加錢續用服務」或「放棄已付款項」的兩難局面。這類事件充分反映了預繳式消費在缺乏相關監管下一直存在巨大的風險。

去年粉嶺一間已結業的美容中心疑在客戶不知情下,把個人資料和剩餘套票轉移至其他美容院。

針對這些亂象,政府今次提出的修例建議,可說是對應了問題的核心。首先,當局建議設立7天的法定冷靜期,以及14天的退款期,相信能有效讓市民在面對具威嚇性或誘導式的銷售手法後,有足夠的時間冷靜考慮,避免因一時衝動而簽下大額合約。其次,政府建議將合約期上限訂為兩年,並禁止商戶與消費者簽訂沒有期限的合約,同時規定合約不得遲於簽約後3個月才生效。這些安排再配合以合約金額設定的規管門檻,相信能幫助消費者減低因商戶資金鏈斷裂或惡意倒閉而蒙受的金錢損失。此外,賦予海關額外的偵查及執法權力,對於打擊不當接受付款等違法行為,也會起到一定作用。

然而,要徹底根治預繳消費亂象,單靠上述措施或許未必足夠。在政府展開公眾諮詢的同時,是否能進一步研究在未來深化保障機制?正如筆者之前所提倡,長遠而言,期望能從制度層面築起防線。舉例來說,當局可積極研究探討設立預付費用託管機制的可行性,按行業的風險等級設定保證金比例,這樣即使商戶不幸破產或結業,消費者的預繳資金也能得到一定程度的保障,並享有優先受償權,這將有助於改變消費者在商家資金鏈斷裂時完全處於被動的弱勢局面。

此外,針對客戶資料被當作商品轉售的問題,筆者認為,當局或許可以在法例中明確規範客戶資料的轉移條件,考慮明文禁止未經消費者書面同意的資料交易,防範不良經營者透過出售客戶資料來「金蟬脫殼」。同時,法例也可考慮增設彈性條款,訂明在某些特殊情況下,例如消費者不幸身故或患上長期重病等,容許其無條件取消合約並獲得合理退款,讓法律更能體現人性化與公平性。

可以說,今次政府就《商品說明條例》提出修訂,確實是解決這個困擾香港消費者多年「老大難」問題的一個重要契機。筆者期望當局能廣納民意,早日完善並落實相關法例,從法治與監管等多方面重建市場秩序。如此一來,不僅能切實保障市民大眾的血汗錢,更有助促使美容及健身業界摒棄不良的銷售手法,回歸正當經營的本分。歸根究底,只有從制度上徹底堵塞漏洞,才能真正杜絕預繳消費亂象,為市民營造一個安心、公平的消費環境。

(作者為北區區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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