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新聞報道】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今日(26日)見傳媒宣布政府正式啟動修訂醫生註冊條例,改革醫務委員會(醫委會)的立法程序,今早已向立法會提交《2026年醫生註冊(修訂)條例草案》(草案)參考資料文件,將於7月8日在立法會首讀草案。
醫衞局發言人介紹詳情指,今次改革有4大方向,包括改革醫委會組成,加入更多業外委員令聲音更多元;改革醫委會申訴處理機制,令其更獨立、更公正、更透明、更高效;即時停止干犯指定嚴重罪行醫生行醫資格以護社群;以及推行持續進修和吸引人才,配合醫療培訓和吸引人才需要作出相關條例修訂。
改革醫委會組成方面,醫生委員數目不變以維持專業自主,但將業外委員數目由8名增加至11名,推動跨專業合作;醫生委員中的當然委員由2名增加至3名,納入基層醫療健康專員,此外包括10名選舉後委任醫生、8名提名後委任醫生及3名委任醫生。此方面改革重點之一在於政府行政主導加強監督,所有醫委會委員如經選舉或提名,須由行政長官委任,醫委會須應醫衞局局長要求提供資料,醫衞局局長可基於公眾利益向醫委會作指示。
改革申訴處理機制則循更獨立、更公正、更高效、更透明4個方向進行。改革將正名初步偵訊委員會為醫務調查組,研訊小組為醫務審裁團,醫務調查組及醫務審裁團由5人組成,當中至少3人為獨立審裁員,醫務審裁團主席亦不可由醫委會主席出任,以做到更獨立。
改革亦會理順四級處分選項,包括修訂除牌選項,即訂明被判永久除牌者將不得申請復牌、訂明被判有時限除牌者在訂明時限內不得申請復牌,而訂明時限後申請復牌須進行研訊;加入有時限停牌選項,時限後醫生可自動恢復執業資格而無須再次進行研訊;加入有條件執業選項,例如可要求醫生在指定時限內完成進修課程或達到一定標準;保留譴責、從專科名冊中除牌、發出警告信等現有選項;移除緩刑選頊。
此外,改革將擴闊覆核與上訴渠道,除審裁團主動覆核其決定外,申訴人及被申訴醫生均可向審裁團申請覆核;除被申訴醫生外,如醫委會認為審裁團命令不足以保障公眾,可由秘書向上訴法庭提出上訴。對於個案的調查程序也將更簡化、更高效,同時加強專業支援,確保個案盡快得到處理。
在進一步保護社群方面,改革針對指定刑事定罪對涉事醫生設定處罰。當中,如醫生因危害國家安全罪行定罪且被判處3年或以上監禁則即時及永久除牌,如被判處少於3年監禁或其他刑罰則即時除牌、3年內不得申請復牌;嚴重暴力罪行及性罪行,定罪後即時除牌、3年內不得申請復牌;干犯罪行與行醫相關則即時停牌至完成相關紀律研訊或健康聆訊。
此外,改革致力持續進修和吸引人才,包括提升醫生專業知識和能力,強制持續醫學教育要求延伸至非專科生;擴闊特別註冊途徑,不再區分香港永久性居民與非香港永久性居民,吸引更多非本地培訓醫生來港服務。
(點新聞記者周禹含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