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女子借出戶口洗黑錢6.8億元 判囚4年半

被告今日在高等法院承認洗黑錢罪。(點新聞資料圖片)

【點新聞報道】外國公司2017年在港報案稱遇到電郵詐騙,並曾將騙款轉入多個香港銀行戶口。一名內地女子疑是其中一個戶口的負責人,她於2024年入境香港時被捕。她今日(24日)在高等法院承認洗黑錢罪,案情指她2017年在港開戶後,該戶口被用作洗黑錢約6.8億元。辯方求情時指出被告遭親人唆使來港開戶,案中沒有任何個人得益,法官郭啟安判刑時指批准控方加重刑罰的申請,並考慮被告品格良好,非案中主謀且沒有個人得益,終判其囚4年半。

現年31歲的被告曾燕军被控兩項洗黑錢罪,案情指她於2017年8月在港開設一間報稱從事紡織品貿易的公司及以該公司名義開設銀行戶口,她是公司的唯一董事、股東及銀行戶口簽署人。然而事實上該公司並無運作,而涉案銀行戶口於2018年1月至同年10月,共清洗約8,700萬美元及8.6萬港元,等值約6.8億港元犯罪得益。

法官判刑時指,被告非案中主腦,其角色只屬低層,沒有直接參與洗黑錢,亦不知款項來源。此外,被告被親戚利用,沒有個人得益。法官因被告認罪、有良好品格等因素,作出減刑,最終判被告監禁4年半。

案情指,被告於2017年12月持雙程證來港,她以一間公司的名義在星展銀行開設戶口。首項控罪指,於2018年1月15日至10月3日期間,有兩筆款項存入該星展戶口的港元戶口,合共8.63萬港元。全部款項之後經13次轉賬,轉至其他戶口。

第二項控罪則指,於2018年3月28日至10月3日期間,共有255筆款項由中、美、印度等地的戶口,存入星展戶口的美元子戶口,合共約8722萬美元。該些款項其後經1773次交易,轉至阿曼、哥倫比亞等地的戶口。被告於2024年4月入境時,在羅湖被捕,警誡下保持緘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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