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真D|新樓面積「縮水」 是大勢所趨還是需求問題?

文/陳術

在香港土生土長、生活多年的港人,可能在過去20至30年,會觀察到一個現象,就是小時候去親朋好友的家,會感覺親友的住所普遍都會比較大,即使是公屋或居屋,也未必會有太狹窄的感覺。但是近年,無論是公營或私營房屋,都予人「越來越細」的感覺,而這感覺,近日就有智庫用數字去印證,數據指2024年新建成的單位,平均面積較1995年小約26%,為30年以來第三低。筆者相信,絕大部分市民都想「住大啲」,當日後北部都會區發展起來,可能就是實現理想的最好地區。

根據本港智庫「未來經濟學院」公布的《愈建愈小:1995–2024年香港新落成住宅單位面積變化》研究報告指出,多年來本港房屋供應雖增加,單位卻愈來愈細,例如2024年的年度單位建成量為4.7萬伙,達1995年(5.2萬伙)的九成,但落成總樓面面積為176.3萬平方米,即1995年(262.2萬平方米)的39%。另一方面,無論是公屋、居屋,都有「變細」的趨勢,在2024年,面積小於40平方米的居屋,就增至79.5%。

「未來經濟學院」倡議,現時政府《長遠房屋策略》等均用新增單位量來衡量供應,敦促政府加入「總落成樓面面積」作主要的供應指標,並建議將居屋法定最低面積由26平方米增至約36平方米,公營房屋中出租與資助出售比例應各佔一半。有立法會議員指出,目前本港公營房屋仍要追數量,將居屋面積下限調高,前提是先處理好房屋供應頭重尾輕的問題,同時亦要平衡家庭及單身住屋需要,不宜一刀切「劃線」。

直觀地看,住宅單位面積變小,可能是土地不足以及「追數量」的問題,但筆者還有一點觀察,就是樓價反覆上升,呎價增加,私人發展商在建造新樓時,也想到市民包括年輕人的購買力,所以把住宅單位「起細啲」;至於公屋,其最低標準是人均居住面積最少7平方米,在數量與人均居住面積之間作平衡,自然也有指標(KPI)的考量。

相對於其他地方,例如是深圳、新加坡的人均居住面積,香港確實是較小,但筆者認為,更多人能夠上樓(入住公屋)、上車(買到私樓),單位面積小一點、數量多一點、價錢平一點也是權衡輕重下的方法,筆者理解也支持「先解決住的問題」之方針。不過,這情況相信會迎來轉機,在北部都會區,將會有3000多公頃新發展土地,若然如一些立法會議員所倡議,政府可以北都為試點,把公屋、居屋等興建得大一些,同時鼓勵私人發展商把住宅興建得大一點,在充足土地之下,讓市民住得更為舒適。

在特區政府首個五年規劃的公眾諮詢文件,在第一部分就提到要善用北都新發展及舊區更新的契機,在新推出項目中逐步優化公營房屋面積配置及提升私營住宅單位的面積要求,為提升人均居住空間創造有利條件。由此可見,特區政府亦有決心在將來,逐步改善市民居住空間。昨日(23日),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討論北部都會區專屬法例立法建議,筆者期望,相關專屬法例盡快通過,為北都發展拆牆鬆綁、提速提效,北都不只是宜業都會區,也是宜居、讓市民安居樂業的發展重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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