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新聞報道】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昨日(23日)討論北部都會區專屬法例立法建議,發展局因應公眾諮詢意見,擬微調立法建議,包括取消就轉交補償個案至土地審裁處設立6個月限期的建議、擴大噪音簡化程序適用範圍至沙嶺數據園區、新增設計及建造質素等納入創新建築技術考慮等。政府亦建議,原只限河套香港園區適用的「物資、數據及資金流」跨境安排,考慮擴至北都其他地區。
北部都會區統籌辦事處主任蘇惠思今日(24日)在一個電台節目表示,雖然首階段便利措施以河套為主,但主體法例已預留框架彈性,日後若有需要,政府隨時可透過附屬法例將「物資、數據及資金流」等便利措施,擴展至北都其他地區。此外,因應諮詢期間收集到的意見,政府微調了條例內容。除了引入創新建築技術和物料外,亦將具功能性、可持續性及高質素的建築物料與技術納入便利範圍,以加快北都建設。
政府目標在今年內逐步啟動小型試點,與內地相關機構緊密溝通,在確保模式可行及完善後,再透過附屬法例將安排落實。蘇惠思舉例解釋,若能成功將內地的臨床試驗資源,例如新樣本跨境流動到河套,將極具吸引力,有助於吸引頂尖醫藥研究企業落戶河套。
對於簡化新發展區土地發展審批程序,法例將適用於濕地緩衝區等非保育地帶,但不適用於自然保育區、郊野公園、綠化地帶等保育地帶,有聲音指擔心簡化程序會引發爭議。蘇惠思強調,簡化不等於免受監管,政府依然設有嚴格的平衡保障機制,城規會持續把關,項目仍須向城規會提交申請。申請人必須進行相關的技術評估,及審批前依然保留3個星期的公眾諮詢期,讓市民發表意見。
至於北都「城鄉共融基金」先導計劃,蘇惠思透露,目前當局正與鄉事委員會等相關持份者商討細節,初步構思只要丁屋符合規劃要求,村民即可申請改建。早前有議員指先導計劃的申請門檻過高,蘇惠思解釋,改變村屋用途與兩億元的「城鄉共融基金」屬兩項獨立措施。兩億元基金規定必須由非牟利機構提出申請,目的是為確保公帑善用。政府評估,目前市場上有大量機構符合此資格,認為並非「門檻過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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