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陳曉峰
宏福苑早前遭遇祝融之災,家園受損,令人痛心。作為立法會議員,我深切體會街坊們的焦慮與不安。然而,災難已成過去,如何帶領社區走出陰霾、重建家園,才是當前的首要任務。
現時的長遠居住安排方案已屬合理
據了解,目前啟動的長遠居住安排方案在條款與保障範疇上,客觀而言已屬不錯且務實的安排。本意是提供及時的經濟安全網,協助災民在最短時間內恢復正常生活。街坊切勿輕信坊間不實傳言,以免錯失眼下合理的重啟安居樂業時機。
全情投入 急民所急:看政府與社區攜手重建宏福苑
在事件發生後,政府各部門與社會各界迅速介入,並在短時間內制訂出多元化的支援與應變選項。我一直在前線密切跟進法律服務協助。客觀而言,政府現時提供的不同選項,已經充分考慮到受影響住戶的實際需要,體現了政府與社福團隊「上下一心、香港一家」為居民服務的精神,整體安排非常值得肯定。
各團隊總動員不分晝夜、全力以赴,目標只有一個:用最快的速度幫助居民重拾正常生活。這種「以民為先」的施政態度,為宏福苑的復原工作注入了強心針。有了政府作為堅實後盾,居民在面對新生活時,更有底氣與信心。
法律程序漫長且結果未卜
從法律理據與實務經驗來看,若將事件無限期拖延進入漫長的司法訴訟,結果未必能爭取到更優厚的賠償。
原因有三:
時間成本高昂:民事索償程序繁複,由搜證、專家評估到法庭聆訊,往往耗時數年。
訴訟風險巨大:法庭判決基於嚴格的舉證責任,最終賠償額受折舊、責任比例等法律原則限制,存在極大不確定性。
衍生額外開支:長時間的法律訴訟將產生龐大的律師費與訴訟成本,可能蠶食原本應得的賠償金。
珍惜當下把握重啟生活契機
珍惜當下,把握現在,不如採取「求同存異、凝聚共識」的態度。善用現有的資源,盡快開展新生活走出陰霾。
如果未來需要透過立法收回宏志閣餘下業權,政府當然會依法對業主作補償,但補償數額主要會考慮法律因素。
因此,對比目前政府「兼顧情、理、法,並且以情為先」的「你情我願」收購價錢,未來的補償金額有機會會更低。
讓受影響的居民早日重返安居樂業的正軌,才是最符合宏福苑整體利益的明智之舉。
(作者為立法會議員、律師 本文為作者觀點,不代表本媒體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