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興銀
香港人口持續老齡化,導致勞動人口下降。為解決勞動人口不足的問題,特區政府相繼推出行業輸入勞工計劃及「補充勞工優化計劃」,允許部分行業輸入外地勞工,為本港勞動力市場注入活力。輸入外勞政策實施以來,在一定程度上紓緩了本港的人力短缺。不過,在實際操作中,有僱主疑似濫用機制,為了招聘外勞進而無故解僱或者拒絕聘用本地員工,嚴重影響本地勞工的生計。
為進一步保障本地工人優先就業及維持人力供應以支持社會經濟發展,勞工處宣布今日(16日)起對「補充勞工優化計劃」實行一系列的優化措施,包括實施兩級審批機制。相較於基本的審批規定(第一級),包括全職僱員與輸入勞工人手比例及4星期本地招聘等,按第二級審批的申請須符合更嚴格的人手比例、本地公開招聘規定或其他合適的行業為本要求。
按照規定,申請輸入勞工的僱主必須符合全職本地僱員與輸入勞工人手比例,一般須已聘用兩名全職本地僱員,方可獲准輸入一名勞工。但在實際操作中,個別食肆獲得充足外勞後,即以各種理由解僱本地員工,甚至有外勞甫到崗便即時辭退本地員工。亦有無良僱主為營造「請不到本地人」假象以便申請輸入勞工,就以低價在本地進行招聘,「例如月薪只有14,000元,但每日工作11個小時」「洗碗工需要識兩文三語」等,崗位要求與實際工作不符,旨在令本地員工望而生畏。
針對個別僱主濫用外勞計劃的情況,政府打出一套「組合拳」,旨在針對性地打擊濫用情況。以最新情況為例,勞工處會把餐飲服務業的廚師、初級廚師、燒烤廚師、餐飲調配員及酒吧主管等職位(統稱為出品部職位)以及侍應生、樓面部部長、接待員及收銀員等職位(統稱為樓面部職位)納入第二級審批機制。僱主就相關職位申請輸入勞工時須遵守更嚴格的3∶1人手比例規定,人手比例則改為以整個部門的所有職位計算。
舉例來說,若一家餐廳要申請輸入8名工人,包括兩名初級廚師、兩名幫上什、兩名二廚及兩名餐飲調配員,僱主必須已經及持續在出品部僱用24名本地工人,不論他們是什麼職位。同時,所有申請職位在優化計劃下的本地招聘期劃一為6星期,其間僱主須每兩星期參加一次由勞工處在指定就業中心舉行的招聘會。也就是說,這些職位一般須已聘用三名全職本地僱員,方可獲准輸入一名勞工;而且是要確保在多次參加本地招聘會,確實招不到合適本地僱員的情況下,才可以申請輸入外勞。
在維持中位工資規定的前提下,勞工處會將僱主可扣除輸入勞工住宿費的上限由輸入勞工工資(不包括超時工資)的10%上調至20%,或實際住宿成本,以較低者為準。勞工處處長許澤森解畫指,一般外勞月薪1.5萬至1.8萬元,10%即1500至1800元,僱主以這筆過低的住宿費為外勞找合適住宿是「無甚選擇」,僱主要麼花費補貼住宿,要麼外勞居所質素很差,兩種情況皆不理想,故新措施希望住宿費上升,讓僱主有更大動機改善外勞的住宿條件。
數據顯示,去年9月至今年5月,申請輸入外勞的餐飲業僱主提供近4,100個職缺,但本地招聘期間只有720人參與面試,234人獲聘,最後僅12人接受聘用。其餘未能配對的失業人士,主要是45歲以上、具經驗的餐飲業從業員。根據勞工處初步估算,去年餐飲業人力供求表面上已接近平衡,但行業內仍存在約5%空缺率和6%失業率,反映存在技能、工作性質、工作地點等錯配問題。舉例來說,近年有中式餐飲集團結業,但這些廚師勞動力,與東南亞或內地特定菜系等新興餐廳所需的廚師技能不符。新規定下,餐廳可聘請1名外勞作為大廚,同時聘請3名本地廚師,相信有助促成經驗交流,增加本地勞工的職業技能。
更重要的是,勞工處會加強對嚴重違規僱主施加行政制裁,如涉及多於一項違規事項的個案,禁止僱主參與優化計劃的限期會疊加計算,最長5年。勞工處還會公布所有被施加行政制裁僱主的身份,加強阻嚇力。比如,6月9日勞工處就宣布,環球生命(1)有限公司在申請輸入侍應生及見習廚師期間,就其聘用本地僱員的情況向勞工處提供失實資料,因違反規定被勞工處施加行政制裁。勞工處即時中止該公司已提交的輸入勞工申請,並禁止該公司在未來一年內輸入外勞。翻查點新聞報道,部分公司因無合理理由拒絕與本地合資格求職者進行面試,以及向勞工處提供失實資料,違反相關規定,勞工處禁止這些公司在兩年內輸入外勞。新要求下,禁止僱主參與優化計劃的限期會疊加計算,最長5年,目的就是增強阻嚇力。
上述措施的靈活性及可操作性較高,在保障本地工人優先就業的前提下,亦可更好地平衡僱主輸入勞工的需求。筆者認為,在確保本地工人優先就業的原則下,應容許有確實招聘困難及人手不足的僱主適度輸入勞工,支持香港的社會經濟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