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新聞報道】律政司今日(16日)宣布,轄下調解監管制度工作小組完成檢視香港調解規管框架,並提出七項建議措施,以完善相關規管制度,提升香港調解服務的專業水平和競爭力。律政司歡迎並採納工作小組的建議,會積極推進落實相關建議措施,鞏固香港作為「調解之都」的地位。
為配合行政長官施政報告中加強調解專業認證和紀律事宜制度規管的政策措施,律政司於2024年10月成立工作小組,審視現有框架並提出優化建議。工作小組於2024年年底完成全面檢視,並在去年完成持份者諮詢後,敲定七項建議措施,重點如下:
(一)調解在香港繼續作為非持牌活動,執業調解員毋須受強制發牌或認證制度規管。
(二)香港調解資歷評審協會有限公司(香港調評會)應繼續以擔保有限公司形式運作,以履行其作為由業界主導的調解資歷認可及監管機構的角色,並強化和擴大其角色及職能。
(三)透過修訂法例,賦予香港調評會在當事人未能就調解員人選達成共識時的法定委任調解員權力。
(四)香港調評會應完成《香港調解守則》(《調解守則》)的檢視,並在往後全面主導及負責檢視、管理及施行《調解守則》,以提供一致的專業標準。
(五)加強推廣工作以鼓勵當事人採用《調解守則》。
(六)香港調評會應敲定並落實健全的投訴處理及紀律處分框架,以執行《調解守則》,並應採取措施在其網站建立公布紀律裁決結果的資料庫。
(七)香港調評會應作為香港調解業界的代表,積極參與全球關於爭議解決的討論,並促進與世界各地調解機構的合作。
律政司發言人指,目前正推進相關修例工作,並由今日起展開持份者諮詢,計劃下半年提交立法會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