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新聞報道】2022年在本地人氣男團MIRROR紅館演唱會事故中重傷的舞蹈員李啟言(阿Mo),早前入稟區域法院向前僱主「舞館有限公司」索償,獲判勝訴。法官羅麗萍今日(15日)就賠償金額頒下判詞,裁定李啟言可獲629.1萬。
申請人為李啟言,答辯方為舞館有限公司,答辯方一直缺席聆訊。意外發生於2022年7月28日,李啟言當時27歲,受僱於舞館,表演時發生意外傷及脊椎,導致四肢癱瘓。僱員補償(普通評估)委員會已證實,他因傷遭受永久性完全喪失賺取收入能力(100%)。
李啟言早前曾就評定金額的聆訊作視像作供,確認過去一直從事舞蹈事業,每月平均收入6.3萬元,至今仍在醫院治療。
其父李盛林牧師原擬作證,但在判決前的2026年4月去世,法庭採納李父早前的證人供詞,主要提及李啟言的傷勢,包括事故後照顧情況、永久喪失工作能力,以及無法自理日常生活。
李除了向僱主舞館作工傷索償外,去年7月亦入稟高等法院,向涉演唱會製作工程等的12個單位索償,包括:負責舞台設計的藝能工程有限公司、廣域策劃有限公司;負責機械工程的協興隆舞台工程有限公司、聯和專業服務有限公司、Lo Chung Kai Kenneth and Yiu Yuk Ying trading as C.A.N.I,康文署外聘審核工程的結構工程師:輝固(香港)工程顧問有限公司,及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署長。
案件編號:DCEC338/2024
相關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