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陳大有
自第七屆立法會全面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以來,香港行政立法良性互動格局穩固確立,行政主導體制的治理優勢充分彰顯,議會徹底告別過往政治爭拗、空泛抗爭的舊陋習,邁向務實議政、聚焦發展的新階段。與此同時,一種新的議政趨勢逐漸浮現:不少立法會議員處理跨領域、多牽涉、難統籌的社會議題時,正慣性以「增設新部門、成立跨部門專責架構、設立專責小組」作為標準解法。
據第七屆立法會公開紀錄統計,歷經正式大會動議、事務委員會討論、書面質詢、政黨施政建言等各類渠道,議員建議政府增設全新決策局、常設統籌機制、專責辦公室的相關訴求累計超過300宗,涵蓋北部都會區發展、低空經濟、大灣區對接、舊區重建、基層醫療、城市數智治理、安老服務、環境回收等幾乎所有重點治理領域。
這類建言初衷多為破解部門分割、提升政策統籌效率,值得肯定。但凡事過猶不及,若無論問題大小、事務輕重,一律依賴「設新架構、疊新機制」的單一思維,容易陷入「以行政擴張解決治理問題」的路徑依賴,反而背離特區政府「精兵簡政、提質增效」的施政初衷,值得行政、立法兩方審慎反思。
議題複雜不等同架構疊加 治理痛點不在機構數量
近年香港重大發展議題普遍具備跨界別、跨區域、跨政策局的特質。以北部都會區建設為例,牽涉規劃、土地、基建、交通、環境、民生配套等多個部門,部分議員多次聯署建議設立獨立的北都專責統籌架構,希望一舉打破部門各自為政的局面。
從表象看,新增專責架構似乎能夠集中權責、統一執行,但從治理邏輯審視,行政效率低下的核心癥結,從來不是「機構不夠多」,而是「協調機制未激活、既有權責未落地、執行監督未到位」。
回顧特區政府治理改革歷程,2022年完成的政府架構重組,已將原有三司十三局優化為三司十五局,透過拆分職能、整合權責、優化分工,理順文旅、房屋、運輸、科創、生態、醫療等板塊的管治邊界,目的正是以架構精簡、職能清晰取代層級疊加。
現行制度下,特區早已設立多套常設跨部門統籌平台,包括土地供應督導委員會、扶貧委員會、青年發展委員會、各類重大項目跨局協調會議機制,足以承載絕大部分跨界別事務的統籌工作。頻繁倡議新增機構,等同在成熟的行政體系之上重疊設置層級,只會造成權責交叉、流程冗長、指令耗散、問責模糊,最終讓治理成本上升、施政效能下降。
恪守職能邊界 監察行政不等同設計行政
基本法清晰界定立法會核心職能:立法、審批開支、監察政府。議員的角色是監督、質詢、把關、建言,而非替代行政團隊進行內部架構設計與權責配置。
現時部分議政思維存在輕微越位傾向:將「部門協調不足」的執行問題,簡單歸因為「缺少新機構」,進而反覆推動行政架構擴張。本質上,這是將監察職能簡化為建制訴求,忽視了立法會最核心的價值:監督現有機制是否運作到位、督促各部門履職盡責、追討行政失誤與執行不力。
真正專業的議政,並非動輒要求政府「加設部門」,而是聚焦三大核心:第一,檢視現有架構是否閒置失靈;第二,監督跨部門機制是否落實執行;第三,倒逼行政部門在既有框架內補短板、堵漏洞、提效率。若跳過監察整改、直接訴求架構擴張,不僅弱化立法會監察專業性,更會造成公共資源的無序消耗。
盲目行政擴張徒增財政與治理負擔
每一個全新行政架構的設立,皆伴隨新增編制、辦公場地、運營經費、人事開支、行政流程的剛性成本。香港歷經多年經濟調整,公共財政必須用於經濟發展、民生保障、基層福利、基建建設等刀刃領域。
在特區政府明確堅持「精簡架構、提升效能、善用資源」的施政原則之下,持續疊加行政機制,與政府改革方向背道而馳。長遠而言,過度膨脹的行政體系,必將帶來三類治理隱憂:一是決策鏈條拉長,政策落地時效下降;二是權責邊界模糊,出現問題互相推諉;三是行政成本高企,加重社會與財政負擔。
更重要的是,若政府對所有新增架構建議一味妥協、被動接收,將釋放錯誤信號:等同默認「原有行政體系無力統籌管治」,弱化行政主導權威,助長「逢事必建新架構」的議政慣性,最終形成「機構越建越多、效率越來越低」的治理困境。
議政需理性務實 從「倡建新機構」走向「督實效」
愛國者議政的核心,是理性、專業、務實、建設性。告別對抗式議政只是起點,擺脫「行政擴張依賴」,才是新時代立法會議政升級的關鍵。
議員建言應轉變思維邏輯:其一,先盤存、後新建。提案前充分梳理政府現有跨部門平台、職能分工、運作機制,確認問題源於執行不力而非架構不足,杜絕空泛建制訴求。其二,重監察、輕疊加。把工作重心由「要求設新部門」,轉為「監督現有部門協調效率、整改行政壁壘、追討執行落差」。其三,精建言、講成本。即使個別領域確需優化架構,亦必須清晰論述必要性、職責邊界、財政成本、預期成效、退出機制,避免籠統空泛的建制建議。
與此同時,特區政府亦須保持行政專業判斷與施政自主,以治理成效而非議會訴求作為架構調整的唯一標準。對於無必要、重疊化、形式化的新增架構建議,應清晰、專業、禮貌地闡釋現行機制成效,堅持以盤活現有體系、優化協調流程、強化部門問責作為主要改革路徑。
新階段香港的核心任務,是拚經濟、謀發展、惠民生、促融合,需要行政立法同心同向、精簡高效、聚力執行。立法會議員積極關注社會痛點、主動建言獻策,是建設性議政的體現。但治理進步從不靠「機構疊加」,而靠「機制落地、執行到位、監督有力、問責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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