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焯鴻誹謗案上訴得直 改判罰款25萬免收監

【點新聞報道】潘焯鴻於前年發布Facebook帖文及YouTube片段,稱前助手潘小文在慈山寺「偷李嘉誠漢白玉佛」及盜竊口罩等。潘小文入稟控告潘焯鴻誹謗,高等法院下令禁止潘焯鴻發表相關誹謗言論、移除帖文及影片,惟潘焯鴻違反禁制令,早前被裁定民事藐視法庭罪成,判囚21日。潘焯鴻不服就判刑提出上訴,案件昨日在上訴庭聆訊,法官聽罷陳辭後裁定他上訴得直,改判罰款25萬元。

上訴人為潘焯鴻,答辯方為潘麒智(又名潘小文)。上訴方指,潘焯鴻不爭議上訴人確實違反禁制令,但他在得知禁制令生效的一星期內已把涉案5條影片由公開改為私人影片,故他最終亦已遵守禁制令,並無持續違令。上訴方強調判監應是最後選項,而本案涉及前僱主與僱員的私人恩怨,上訴人在影片中只提及他揣測有關口罩或玉佛的公共議題,並不涉商業利益,故建議本案判處20萬港元罰款。

代表潘小文的大律師表示,涉案影片有逾4萬人次觀看,觀看次數亦可帶來收益,並非不涉商業利益,認為判處緩刑或罰款不足以反映上訴人違反禁制令的嚴重性。

潘焯鴻在庭外受訪時形容是「正義得到彰顯」;潘小文於庭外則說「罰佢25萬,希望佢唔好再口沒遮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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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焯鴻誹謗案上訴得直 改判罰款25萬免收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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