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評四方|「保衛釣魚島」事關二戰後國際秩序

文/關品方

今年是陳毓祥在釣魚島海域犧牲30周年。保衛釣魚島運動從1970年開始,首先由留美的中國學生發動。筆者記得,1971年美國威斯康星大學中國留學生創作了一首《釣魚台戰歌》,慷慨激昂,至今仍瑯瑯上囗。歌詞是這樣的:

「滾滾狂濤,東海之遙,屹立着一群美麗的小島。釣魚島,英勇地俯視着太平洋,釣魚島,捍衛着我們富饒的海疆。風在吼,海在嘯,中國神聖領土釣魚寶島,象徵着我們英勇不怕強暴。釣魚島你帶給漁民多少歡笑,釣魚島,蘊存着我們無價的寶藏。怒吼吧,釣魚島,我們寸土必爭誓死抵抗,我們藐視那東洋強盜。」

1972年5月15日,美國將琉球群島(含釣魚島列島)的行政管轄權移交日本。此次移交僅為管轄權,並非主權轉移,琉球群島主權歸屬在國際法層面至今仍存爭議。美國單方面將釣魚島納入移交範圍,中國政府自始至終堅決反對,絕不承認該非法安排。

當天,香港專上學生聯會(包括8間大專院校:港大,中大,理工,嶺南,浸會,羅師,葛師,柏師)組織了大約500人到花園道美國駐港領事館示威抗議,轟動一時。就筆者記憶所及,當年火紅的年代,香港的熱血青年還沒有深刻體會到琉球群島主權歸屬問題的重要性。其實保衛釣魚島運動,「點止釣魚島列嶼咁簡單」?

1972年美日私相授受,美國把整個琉球群島地區(包括釣魚島列嶼)和相關海域的管理權轉給了日本。但這是違反二戰後國際秩序規定的,因為沒有得到其他三個同盟國(中、英、蘇)的同意和批准,是美國自己的單獨決定。即便是這樣,美國並沒有把琉球群島的主權轉給日本,因為其深知不可以這樣做。但是,自日本從美國手裏接過了琉球群島和關連水域的管理權後,日本就視之為已擁有主權了。這嚴重違反了二次世界大戰日本無條件投降以後建立的國際秩序的根本原則。

一言以蔽之,戰敗的日本不可以擁有北緯30度以南的主權。從法律角度看,這原則至關重要。當年參與保衛釣魚島運動的年輕人,包括筆者在內,在這方面沒有足夠的覺悟,未能夠把釣魚島主權問題聯繫到琉球群島主權歸屬以及二戰後的國際秩序安排。如今日本新軍國主義重來,應該引起我們高度重視。過去54年來,日本一直試圖把琉球群島的邊界線作為基線跟中國劃分在東海的中日邊界線,如今更試圖把琉球群島的邊界線作為基線跟菲律賓劃分在台灣東面的經濟專屬區海域。那是乾脆認為琉球群島已經是日本領土的一部分。

法理上,日本並不擁有對於琉球群島的主權,怎麼能夠把不擁有主權的琉球群島作為基礎跟菲律賓劃分東海的水域?日本認為自己擁有對整個琉球群島及其海域的主權?這不得了。日本把不擁有主權的島嶼及其海域視作擁有主權,是誰給日本這個主權?誰承認過日本擁有對這片海域的主權?既然並未擁有主權,日本怎能夠拿沒有主權的島嶼及其海域作為基線跟任何其他國家或者地區去劃分海域呢?

因此,在保衛釣魚島列嶼主權的同時,今時今日,我們要反對的不僅僅是日本試圖在有關海域跟菲律賓擅自進行劃分,更要堅決反對日本假裝已經對於整個琉球群島擁有主權這一非常荒誕的主張。

法理上琉球主權未定、不屬於日本。1972年美國在未事先徵求其他三個同盟國同意之前,私自把琉球群島的管轄權(並非領土主權)交給日本,這行動本身也應該受到質疑。現實中,琉球復國或獨立在短期內幾乎不可能,但自治、去日本化、重提琉球地位問題是可以推進的。至於回到「日本僅對四個島嶼擁有主權」的戰後秩序,只有在美日同盟鬆動、大國格局巨變時才有可能實現。路雖遠,未疲倦,行必至;這應該是捍衛戰後國際秩序的最高原則,才能夠從源頭徹底消減日本新軍國主義。

法理上,二戰後的國際秩序到底是怎樣寫的?根據1943年的《開羅宣言》,日本必須歸還竊取的領土,太平洋島嶼、台灣、澎湖等要全部吐出。根據1945年7月的《波茨坦公告》第八條(鐵律),「日本之主權必將限於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國及吾人(即「中英美蘇」同盟國)所決定之其他小島」。琉球不在四大島內,屬於「由盟國決定」的未定地區 。

從1945至1972年,戰後的實際安排是琉球由美國託管,日本既無主權亦無行政權。1951年的《舊金山和約》列明:日本放棄琉球主權,美國獲得託管施政權,主權未有定論。但出席這個《舊金山和約》的同盟國只有英美,當年中國和蘇聯都沒有參加,中蘇都不予以承認。1971年《沖繩返還協定》,美日私相授受,只給日本施政權,主權仍未定;這協定中蘇同樣不予承認。今天日本只是「代管」琉球,並不擁有琉球主權。琉球群島作為中國藩屬國的歷史源遠流長,正確的安排應該是琉球由中國託管,而不是由美國託管,更不是美國把託管權移交日本。

筆者估計,琉球復國運動將會有很長的一段路要走。現在的復國獨立力量代表,主要是嘉利吉俱樂部(原琉球獨立黨)和琉球民族獨立綜合研究學會。他們的訴求是:否認1879年日本吞併琉球(日本所謂「琉球處分」)的合法性,反對美軍基地、反對日本殖民統治,要求民族自決、獨立或高度自治。

近年琉球的民意基礎,有大約70%琉球人認為自己「不是純粹日本人」;大約50%支持擴大自治權;只有少數明確支持獨立,但真正願意為獨立付出代價的比例很低。估計短期內琉球難獨立,原因是被美日同盟鎖死。駐日美軍75%基地在琉球,是美國「第一島鏈」的核心;美國絕不願意失去琉球,因此任何獨立傾向都會被壓制。琉球經濟上完全依賴日本,公共財政大約70%靠日本轉移支付;和美軍基地相關的就業佔比頗高。如琉球謀求獨立,財政和民生會出現問題。

從1879年到今天,琉球已被日本同化147年,民族認同已經弱化。日本長期推行「日琉同祖」教育,抹去琉球歷史;加上有大量大和民族遷入和琉球青年外流,通過長期通婚,純粹的琉球民族認同已被稀釋。

國際上,沒有大國公開支持琉球獨立,聯合國只承認「地位未定」和「居民有自決權」、但不會主動推動琉球獨立。以目前形勢來看,除非東亞格局劇變導致美日同盟分裂,否則琉球直接獨立的可能性極低。長遠而言,需要強化地方自治,恢復琉球自身的文化語言傳統、重設「去日本化」的歷史教育;在國際層面,要重提琉球主權地位未定和琉球民族有自決權;推動琉球非軍事化、美軍基地撤出。

這又和怎樣回到「日本只有四個島」的戰後秩序息息相關。要推翻1972年美日的私相授受、恢復執行《波茨坦公告》第八條鐵律,純粹從法理層面施加政治壓力的作用有限。中國官方持續重申《開羅宣言》和《波茨坦公告》是戰後秩序的基石,琉球主權未定、日本並無主權;在聯合國提交諮詢意見,在國際法院提出訴訟,要求確認琉球主權未定的地位,不承認《舊金山和約》和《沖繩返還協定》對琉球主權的處置。這樣做,目前而言,改變不了什麼。因為現實政治層面是關鍵,單靠外交努力、難度極大。要實現「日本僅四島」的戰後秩序,要求美日同盟變得鬆動甚至解體,美國終止把琉球管轄權交給日本、轉而支持琉球自決或由中國託管,這又要求日本國力大幅衰退,無力控制琉球;而琉球內部達成脫離日本管轄的共識,並得到中俄等大國的強力支持,形成國際壓力。因此,筆者個人認為,階段性目標應該是去「日本主權化」,讓國際社會明白歷史的來龍去脈,認同日本對琉球只有施政管轄權、並無領土主權。下一步要求駐琉球的美軍基地撤出,琉球成為非軍事化的和平區域,讓琉球政府高度自治。

法理上琉球不屬於日本,戰後秩序本就限定日本只有四個島。現實是美日牢牢控制琉球,獨立短期不可能,琉球人民要求自治和「去日本化」是可以推進的。回到「日本僅四島」,需要美日分裂、格局劇變;眼下更可行的是琉球人民爭取高度自治與文化主權、美軍基地撤出。

歷史長河浩浩湯湯,大趨勢的循環往復,常常期以百年,最終要看中日之間在政治、經濟和軍事方面綜合實力的此消彼長。晚清積弱,中國作為宗主國保護不了藩屬琉球,被日冦強行霸佔滅國,造成如今的局面。中日之間過去百多年來的恩仇尚未解決。筆者堅定相信,隨着中國的強軍建設和民族復興,台灣問題、釣魚島問題、琉球群島主權問題、東海經濟海域劃界問題和「日本僅四島」問題最終一定得到解決。一萬年太久,只爭朝夕。

(本文為作者觀點,不代表本媒體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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