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新聞報道】警方及廉政公署經深入調查及向律政司索取法律意見後,今日(10日)落案起訴7名人士及兩間公司合共25項控罪,涉及誤殺、串謀詐騙、「洗黑錢」、企圖妨礙司法公正,以及逃稅。兩宗案件今日下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控方申請無須答辯,案件押後12星期,即9月2日,辯方沒有反對。控方指押後有三大原因,一、案中有大量電子紀錄,包括屋宇維修文件;二、有10幾個銀行戶口,需要索取專家報告;三、涉洗黑錢罪,需要向稅務局拿取資料。
控方反對第一至第七被告保釋。以第一被告為例,其控罪嚴重,有潛逃風險,證據充分,當中包括WhatsApp紀錄顯示被告親自指揮,串謀造假,同時控方擔心第一被告有干擾證人風險,控方有9名證人是第一被告的下屬或朋友。
至於第二被告,涉及串謀詐騙等罪行,同樣有潛逃風險,被告是宏業董事,與第一被告也是工程的既得利益者。
第三被告被控串謀詐騙等罪行,有會議錄像記錄,與第二被告一起虛假陳述,向業主隱藏。由於同屬宏業董事,不可能對計劃不知情。
第四被告被控串謀詐騙等罪行,是註冊檢驗人員,在過程中擔任橡皮圖章,只要有人提供文件便簽署,沒有妥善監察。證據方面,第四被告已招認,控方有相關WhatsApp等通訊紀錄。
第五被告被控串謀詐騙等罪行,其間影響政府部門無法執行工作,控方懷疑他有干擾證人風險,特別是證人中有位兼職工人在其公司工作,有金錢收藏在工人那邊。
而第六被告是第一被告的太太,干犯嚴重罪行,會面對較長時間監禁,有潛逃風險。
第七被告於洗黑錢方面有過百萬港元的紀錄,控方反對保釋是因為對方持雙程證,除香港工作外,沒有本地聯繫。廉署今日拘捕她時並非在報稱住址,而是在工業大廈發現她。
辯方大狀說,第一被告沒有保釋申請。至於第六被告申請保釋,強調沒有證據顯示第六被告有積極參與。第六被告現年41歲,三姐弟中最大,有妹妹和弟弟,另有兩個兒子,分別是11歲及3歲。居住元朗,在銀行工作,平均月薪5.1萬元,較早前已被停職,戶口已被凍結。即便有月入,都無法使用。
第六被告沒有參與有關公司運作,並非首次被拘捕,已被收取護照,一直有跟足指定保釋條件。她願意提供20萬元保釋金,繼續居住報稱地址,每星期到屯門或元朗警署報到,承諾不會接觸證人,不會離開香港。法官建議保釋金提升至50萬元,再由第六被告母親作人事擔保。
代表第二被告的法律團隊指,控方提及會議視像紀錄,被告沒有出聲,法庭要看事件本質,當時是否有需要表達。第二被告從事工程界超過20年,員工數量已達20人。至於誰處理控方聲稱的「假信件」,暫時未知。但法庭要留意作為「大老細」要看很多文件,會否是真心相信信件中的內容是真的。
根據司法機構網頁顯示,首案9名被告依次為宏福苑大維修工程顧問公司「鴻毅建築師有限公司」董事黃俠然、宏福苑大維修承建商宏業建築工程有限公司董事侯華健、宏福苑大維修承建商宏業建築工程有限公司董事何建業、宏福苑大維修工程顧問公司「鴻毅建築師有限公司」董事吳躍、洪國偉、鍾素芬、李敏、鴻毅建築師有限公司、宏業建築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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