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炳強:特區政府有憲制責任持續完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點新聞記者麥鈞傑攝)

【點新聞報道】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及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今日(8日)舉行聯席會議,討論制訂維護國家安全附屬法例。保安局局長鄧炳強開場發言時指,維護國家安全只有進行時,沒有完結時。香港特區有憲制責任持續完善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以持續有效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

鄧炳強指,特區政府一直持續檢視特區現行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一旦發現有需要完善的地方,或者有需要釐清相關機制或細節,就會適時提出改善建議。他續指,特區政府在仔細研究後,認為有必要清楚述明在香港國安法和國安條例下界定哪些罪行是屬於「特區的法律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的機制,以更有效地實施香港國安法和國安條例裏面適用於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條文。

鄧炳強指,今次建議根據國安條例第110條訂立附屬法例,目的只是清楚述明由現存的行政長官根據香港國安法第四十七條或國安條例第115條的規定,就某些行為是否涉及國家安全發出證明書的規定,以界定哪些罪行是屬於「特區的法律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的機制,為香港國安法、國安條例等等法律的國安罪行相關規定的實施帶來更大確定性,不涉及任何新訂的刑事罪行、罰則或執法權力,完全不會影響一般市民的生活,以及機構和組織的正常運作。

鄧炳強及林定國見記者。(點新聞記者麥鈞傑攝)
鄧炳強見記者。(點新聞記者麥鈞傑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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