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父母」家中誕子拒交DNA證血緣 社署:正安排與該對父母會面

社署表示正安排與該對父母會面,圖為涉事父母與幼子Danny合照。(「Save Lily」facebook)

【點新聞報道】一對居於歐洲多年的港人父母,早年在瑞典非法居留期間,當時兩歲的次女Lily被瑞典社福局強制帶走看管。Lily的母親早前在香港家中誕下幼子Danny,Danny至今已兩個月大,惟仍未有出世紙,由於入境處要求提交DNA檢測證明血緣關係,但Danny的父母卻以「宗教理由」拒絕,令Danny至今仍沒有身份。社會福利署今日(6月1日)表示十分關注事件,已接觸該對父母及家人,並正安排與該對父母會面。

社署指出,在處理兒童懷疑受到傷害/虐待個案時,社工或相關專業人員會進行初步評估,包括搜集資料、查閱紀錄、聯絡父母/照顧者、接觸認識兒童的相關人士(例如兒童的家人、老師、醫生),以決定處理及跟進行動。如家庭在親職或其他方面遭遇困難,亦會透過多專業協作,按其需要提供支援,以加強家庭照顧兒童的能力,並協助他們處理個人及家庭問題。

社署表示,若識別到有兒童曾經或正受傷害/虐待,特別在危及兒童健康或生命的情況下,社工會聯同有關部門/機構,即時採取行動以保護兒童。因應個案的實際情況,社署社工或警務人員可就有關兒童的監護、看管及控制需要受照顧及保護的事宜,向少年法庭作出申請,以保障該兒童的福祉。少年法庭可要求將兒童帶到法庭,及發出其認為適當的指示。

社署強調,政府非常重視兒童的福祉,深信每名兒童都應受到保護,免受傷害及虐待。一直以來,各社會服務單位及相關專業人士會透過跨專業模式,為有需要的家庭提供預防、支援和專門服務。除了社工及專業人士等的支援,父母/照顧者有責任確保兒童得到適當的照顧和保護。如自己或家人面對家庭問題或在照顧子女上出現困難或壓力,應盡早向專業人士尋求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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