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新聞報道】廉署早前成功瓦解一個非法外圍賭博「假波」貪污集團,該集團在2021年至2023年兩個賽季行賄足球員「打假波」,操縱3支足球隊在港超聯及港甲多場賽事的結果,以便集團成員在非法外圍賭博中獲利。涉案兩名足球員及一名外圍賭注中介人(俗稱「艇仔」)今日(29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分別被判入獄最高17個月。
被告霍斌仁,32歲,案發時先後效力香港足球會(港會)及愉園體育會(愉園)並擔任後衛,被判入獄17個月;Luciano Silva Da Silva,38歲,中西區康樂體育會(中西區體育會)時任後衛;及「艇仔」Waheed Mohammad,29歲,則判囚各14個月4星期。
霍斌仁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5項罪名成立,即三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2)(a)條,以及兩項串謀賭博時作弊,違反《賭博條例》第16(1)(a)條和《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另外兩名被告則同被裁定兩項串謀賭博時作弊罪名成立。
廉署調查發現,3名被告先後就逾30場愉園及中西區體育會有份作賽的賽事,按照他們預定的「打假波」賽果投注非法賭博,下注金額最少數萬元。霍斌仁又曾在參賽期間,向在場觀看賽事的涉案「艇仔」發出信號,以便聯絡其他同黨即時相應下注。
案情透露,霍斌仁於2021年9月至2022年1月期間效力港會,當時港會參與由香港足總主辦的港超聯球賽。他於2021年10月底向一名擔任中場球員的港會隊友提議,一起操縱港會在該賽季的賽果以賺取金錢,並向對方提供每場球賽賄款1萬元作為「打假波」的報酬,該隊友拒絕受賄。
霍斌仁其後於2021年11月初,向該名隊友及另一名港會中場球員提出,他準備就港會於2021年11月7日對香港流浪足球會的港超聯賽事投注非法賭博,並向二人分別提供賄款3萬元及1萬元,誘使他們在該場賽事中「打假波」,故意令港會以較大比數落敗。二人均拒絕霍斌仁的賄賂,並向球會匯報事件。案情還透露,霍斌仁於2022╱2023年賽季效力港甲球隊愉園,而Luciano Silva Da Silva則擔任另一支港甲球隊中西區體育會的後衛。Waheed Mohammad是非法賭博網站的「艇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