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新聞報道】《維持生命治療的預作決定條例》將於今年7月底生效,確立「預設醫療指示」及「不作心肺復甦術命令」法律框架。政府今日(22日)於憲報刊登《維持生命治療的預作決定條例(生效日期)公告》(《生效日期公告》),指定2026年7月31日為《維持生命治療的預作決定條例》(第651章)(《條例》)主要條文開始實施的日期。
《條例》已於2024年11月2日獲立法會通過,並於同月刊憲,旨在訂明預設醫療指示及不作心肺復甦術命令的法律框架,同時為醫療專業人員和施救者在遵從指示和命令時提供法律保障,以尊重末期病人就其晚期治療及照顧安排的意願。
《條例》的實施旨在進一步保障末期病人就其治療及護理安排的自主選擇,政府會繼續與持份者加強相關專業人員就《條例》的培訓,以確保他們在《條例》生效後能夠遵從相關法例要求。相關政府部門亦會聯同社會服務機構,透過公眾教育和推廣活動,持續深化公眾對《條例》的認識。
政府下周三(27日)會將《生效日期公告》提交立法會,以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