聾人安裝火警閃燈遭拒 鄧家彪促政府強制允許安裝

立法會議員鄧家彪今日陪同聾人組織「龍耳」召開記者會。(主辦方供圖)

【點新聞報道】立法會議員鄧家彪今日(21日)陪同聾人組織「龍耳」召開記者會,公布一項針對聾人安裝火警閃燈(視像警報系統)的問卷調查結果。調查結果顯示,只有4.7%受訪者安裝了火警閃燈,11.3%受訪者均表示遭管理處或業主立案法團拒絕。鄧家彪認為,政府現行政策對居住於私人樓宇的弱聽人士及聾人住戶保障嚴重不足,促請政府強制允許住宅安裝閃燈,並設立專項資助予有財政困難的弱聽人士及聾人安裝。

98.1%受訪者想安裝閃燈 僅有4.7%成功安裝

龍耳總幹事邵日贊指自大埔火災後,機構收到大量弱聽人士及聾人求助,擔心火警發生無得聽到鐘聲,期望機構協助他們申請火警閃燈,但過程中遭到不少阻礙。因此,龍耳於2026年4月下旬進行問卷調查,成功訪問320名受訪者(弱聽人士、聾人或聾人家屬),調查結果顯示:57.8%受訪者(185人)居住在私人樓宇或居屋;98.1%受訪者(314人)希望安裝火警閃燈,僅6人因費用龐大、擔心惹麻煩或憂慮被歧視而不想安裝;成功安裝率僅4.7%(15人),絕大部分為公屋或房協單位,私人樓宇幾乎無成功個案;95.3%受訪者(305人)表示「不知申請渠道」,反映資訊及輔導完全缺位;11.3%(36人)明確遭法團或管理處拒絕,實際因無渠道查詢而放棄者更多;51.9%(166人)願意自費安裝火警閃燈。

邵日贊指出,聾人無法聽到傳統火警鐘聲,閃燈或振動墊是他們唯一能即時接收警報的消防裝置。安裝閃燈或振動墊需要接駁大廈樓層的火警鐘,由於不是法例強制允許安裝,因此存在不少私人樓宇的管理處或業主立案法團拒絕聾人安裝,令聾人每日生活在火警風險之中。

聾人現身說法 公屋申請手續繁複 被私樓管理處拒絕

兩名聾人親身分享他們申請安裝被拒的情況。居於居屋的麥女士表示:「我向管理處申請安裝火警閃燈,管理處不太了解如何安裝,其後直接拒絕了我的申請,我感到非常無助。」

另一名聾人麥先生說:「我買入居屋後在裝修期間願意自費安裝,但師傅說要拉線入公共走廊接駁火警鐘,其後向管理處詢問後,遭到他們拒絕,我沒有成功安裝。」

現行政策存缺陷 無法保障弱聽聾人

鄧家彪於昨日(20日)在立法會向政府提出書面質詢,保安局局長回覆承認,屋宇署的《設計手冊:暢通無阻的通道》並不要求住宅樓宇(包括公用部分及單位內)安裝視像警報系統,是否決定安裝閃燈交由法團、管理處按公契、地契等執行。消防警報裝置性命尤關,若申請遭拒是剝削了弱聽人士、聾人居家安全的應有權利。

自2020年起,房屋署及房協會為聾人免費安裝火警閃燈,但議員辦事處收到求助個案,指房署要求聾人提供「職業治療師」的證明信件,而不接受《殘疾人士登記證》,即使該證已列明事主屬「永久聽障/失聰」。為此,事主往往要先到政府醫院門診排期,再由當值醫生進行轉介,整個申請流程耗時一年以上,情況非常不理想,認為可以大規模簡化流程。

目前,屋宇署「樓宇安全貸款計劃」及市建局「有需要人士維修自住物業津貼計劃」需要業主本人申請外,手續亦非常複雜,本意也非用作資助安裝火警閃燈這種「微型工程」,因此政府至今都沒有收到任何涉及火警閃燈的申請。此外,專門為支援弱勢社群而設的關愛基金亦未有涵蓋安裝視像警報系統的資助或津貼,令有經濟困難的聾人難獲支援。

現有科技可助聾人 仍需大廈配合

為聾人設計消防裝置的企業嘉達科建代表洪顯翔表示,市面上存在專為聽障人士而設的火警偵測器輔助設備,例如閃燈及振動墊,這些裝置可以接駁大廈的消防鐘。雖然這些設備可以獨立運作,用作探知單位內的火警,但若是大廈其他樓層出現火警,就難以快速通知住戶。因此,他認為連接大廈火警鐘才能發揮整套裝置的保障功能。

隨着社會逐漸高齡化,長者存在聽力退化的可能,因此有必要改善現行的政策及配套,為弱聽人士提高居家安全。龍耳聯同鄧家彪提出以下政策倡議:修訂相關規例,強制所有住宅樓宇必須允許弱聽人士、聾人住戶安裝視像警報系統;設立「聾人火警閃燈安裝專項資助」,允許有經濟困難的弱聽人士及聾人申請,提升居家安全;政府應跨部門(屋宇署、消防處、物監局)訂立業界指引,為物管界、消防工程界提供合規、標準化的配合和施工指引;政府主導開發「無線」視像警報系統,避免涉及「工程」,提升成本效益,令大廈更樂意主動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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