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鄭久慧
昨日IT圈熱話是某大型廣告集團以溢價近三成、而且是全現金付款,收購了美國AI數據整合平台LiveRamp。幾乎壟斷了數據整合領域的LiveRamp成立於2011年,致力於搭建AI驅動行銷數據協作網絡,透過收集企業的客戶資料,進行數據組合、身份解析、受眾細分、數據分組等優化處理。
在日常生活中,每個人無可避免在各類層面留下自己的個人信息,而各類企業也採用不同方式記錄客戶資料,從人手輸入紀錄、公司CRM系統到使用在線文件。大多數企業的客戶資料通常都很分散,僅掌握部分資料,難以精準確定產品廣告的目標受眾。AI數據整合平台能夠把這些碎片化的個人資料整合起來,拼湊出較完整的真實個人信息模板,進而淬煉出虛擬性的「客戶畫像」(Customer Persona),協助企業精準找出「誰會買、為什麼買、何時買」,從而優化產品設計,提高銷售額。
數據整合來源多樣,包括電話號碼、年齡、個人身份信息(身份證號碼)、住址/居住區域、登記賬戶的使用者名稱、電郵地址、網購細節、交易ID、車輛定位坐標等等。本來,每間公司掌握碎片化個人資料,無法精準確定客戶應歸屬的消費群組和購物需求,但是有了AI數據整合平台,將個人資料整理配對,完整化客戶的特徵,一個鮮活的人就呈現出來了,就能投其所好推銷產品了。用個通俗點的比喻,A公司出一隻雞、B公司出醬油、C公司出老薑、D公司出蔥和蒜、E公司出冰糖和紹興酒、F公司出陳皮,加在一起能烹調出有市場價值的「豉油雞」,但如果大家只拿着手上零散的原料,就難以成炊。
現時的做法是商家將自家客戶資料上載至AI數據整合平台,平台聲稱會匿名化數據,然後透過身份解析建立圖譜,最終將客戶資料合併成單一客戶畫像。缺點是平台收費比較高,並且會儲存客戶資料,而將資料儲存在此類第三方平台或為企業帶來隱私和違約風險。類似的LiveRamp的數據整合平台亦不少,包括Hightouch、TruAudience、Epsilon、Throttle等等。
值得注意的是,強大的AI數據整合功能就像水塘一樣,匯集來自各引水道的水源,可能削弱法例保障私隱的力度。即使數據整合平台匿名化所收集到的個人資料,但現時的個人認證方式不限於姓名,大眾普遍透過手機接收驗證碼,很多會籍、賬戶、社交平台都會綁定手機,更改手機號變得非常困難,故此手機號變相成為一個人的「第二姓名」,在這種情況下,是否知道此人的確切姓名反而沒那麼重要。假設商家獲知某手機號對應一位孕婦,即使不知道孕婦姓名,仍可直接向其推銷嬰幼兒產品。不少認證系統亦常將電郵地址作為用戶名,很多港人的電郵地址都以自己英文姓名或「洋名+姓氏+生日日期」註冊,帶來私隱外洩風險。
另一邊廂,本港大型企業一般有較完善的保護私隱措施,而大量中小企亦掌握不少客戶的個人資料,中小企老闆們在商言商,對來自香港本地的競爭較為敏感,故此較低機率向本港的市場營銷公司交出所有客戶資料,進行數據分析。但對於海外的AI數據整合平台,心理上會認為屬於不同市場,可能就放下戒心,覺得把客戶詳細資料上載分析一下,找出新的營銷策略,並無不可。
作為國際大都會的香港,可以未雨綢繆,因應「企業可能將客戶個人資料上載到整合平台作分析」這一全球性AI新趨勢而優化香港法例第486章《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例如,條例第2條關於「個人資料」的釋義,列明「從該資料直接或間接地確定有關的個人的身份是切實可行的」,因應整合平台匿名化處理數據,當局可考慮將構成私隱風險的手機號碼或電郵地址明文納入規管範圍,更全面保障市民私隱。又例如,在條例第35A條,直接促銷方法指藉郵件、圖文傳真、電子郵件或其他形式的傳訊,向指明特定人士送交資訊或貨品,或以特定人士為致電對象的電話通話。由於在現實生活場景,某一手機號碼或電郵地址已經指代了某位有特別產品需求的人士(例如上文所述的孕婦),故此「指明特定人士」的定義亦可優化。
(本文為作者觀點,不代表本媒體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