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新聞報道】「支聯會」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今日(18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展開結案陳詞,被告「支聯會」前主席李卓人今日身穿藏藍色外套,副主席鄒幸彤則身穿米白色長風衣,手捧文件入座。
「支聯會」、李卓人、鄒幸彤、副主席何俊仁共同被控一項「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只有何俊仁已認罪,李卓人、鄒幸彤兩人面臨最高10年監禁。案件由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陳仲衡及黎婉姫審理。
首先由控方開始結案陳詞,副刑事檢控專員黎嘉誼強調現代漢語規範辭典中對「結束」、「破壞」、「推翻」這些詞語的解釋,指顛覆國家政權罪中「推翻」中央權力機關是指打倒原有政權或改變制度,而推翻不一定要有武力、暴力行為。而對於「支聯會」的綱領是否帶有推翻意味,控方認為該綱領等同推翻國家根本制度及中央政權機關。
黎亦表示,煽動罪行不一定要求出現煽動的後果,而被告符合組織、策劃、實施、參與煽動行為。而對於辯方曾對被告行為目的作出的解釋,黎表示,參與者及接收集會信息的人不見得會像對方所解釋的那樣理解。
(點新聞記者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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