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聲|更多資深大律師獲委任 壯大香港法律人才梯隊

陳曉峰和張舉能。(作者供圖)

文/陳曉峰

終審法院5月16日舉行資深大律師委任典禮,6位傑出大律師獲委任為資深大律師。我對各位獲委任人士致以衷心祝賀,亦對司法機構透過制度選拔法律界翹楚、肯定專業成就,表示歡迎。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在典禮致辭中指出,資深大律師的名銜,是對訟辯人所能授予的最高級別認可之一,相關委任不僅反映專業能力,更體現誠信、判斷力、獨立思維,以及對法庭和法律的承擔。我十分認同這番說話。資深大律師不只是個人專業成就的象徵,更是整個法律制度中極為重要的一環。他們既是法庭上的中堅力量,也是法律界的領航者、示範者和承傳者。

自我上任以來,我一直主張,香港必須持續壯大高端法律人才庫,並應在維持專業水平和嚴謹制度的前提下,積極培育和增加資深法律人才的委任機會。原因很簡單:一個成熟的普通法制度,不能只有制度和條文,更必須有足夠的人才梯隊去支撐制度的延續、競爭力和公信力。

資深法律人才增加 有助鞏固香港普通法優勢

香港作為國際法律及解決爭議服務中心,最重要的核心競爭力之一,就是普通法制度下的專業法律人才。無論是本地訴訟、跨境商業糾紛、仲裁、調解,以至涉及憲制、公法、金融監管、建築、家事、刑事和專業責任等範疇的案件,都需要一批經驗深厚、能力卓越、能夠處理複雜爭議的資深法律人員作為支柱。

增加資深大律師的委任,首先有助於鞏固香港法律服務的專業水平和國際信心。當香港持續有優秀法律人才晉身資深行列,外界看到的,不只是個別人士的成功,而是整個制度具備持續培育高水平法律專才的能力。這對於香港保持國際法律和仲裁中心地位,具有重要意義。

尤其在當前國際競爭激烈、各地都積極發展高增值專業服務的環境下,香港若要繼續在法律服務市場保持優勢,就不能單靠既有名聲,而必須持續打造人才、更新梯隊、強化品牌。更多具質素的資深法律人才,就是香港法律服務最有說服力的活招牌。

終審法院5月16日舉行資深大律師委任典禮,6位傑出大律師獲委任為資深大律師。(作者供圖)

有利培育青年大律師與律師 推動專業傳承

資深大律師的價值,也不止於他們在法庭上的表現。更重要的是,他們對整個法律界具有明顯的帶領、示範和傳承作用。

對年輕大律師而言,資深大律師不單是同業中的前輩,更是專業操守、案件準備、法庭應對、書面陳詞、待人接物,以及如何拿捏進退分寸的學習對象。首席法官提到,資深大律師要「樹立標準,既重規則,亦重楷則」,我認為這正正點出了資深法律人的真正使命。法律專業從來不只是知識傳授,更是文化承傳,而這種承傳很多時不是靠課堂,而是靠前輩在實務中言傳身教。

因此,當香港有更多真正具備能力和承擔的人士晉升資深行列,整個法律界的人才培養鏈亦會更加穩固。這不但有利青年大律師成長,也有助吸引更多有志之士投身法律專業,形成良性循環。

回應法律服務多元發展需要

今天香港社會和經濟環境愈來愈複雜,法律服務需求亦比以往更多元。除了傳統刑事、民事訴訟外,跨境投資、金融監管、科技爭議、知識產權、建築工程、家事法、遺產安排、醫療疏忽、稅務、公法及司法覆核等範疇,都需要極高水平的專門法律人才。

今次獲委任的6位資深大律師,正正來自不同專業範疇,包括刑事法、家事法、商業法、醫療疏忽、建築工程、稅務及公法等。這反映出香港法律界的專業發展已經愈趨多元,亦說明資深法律人才的培育,不能只集中在某幾個傳統熱門範疇,而應該與時並進,回應整體社會及市場的實際需要。

我一直認為,增加資深法律人才的委任,不應理解為單純「增加名額」,而是要更積極肯定不同專業領域中真正具備領導能力、專業高度及服務承擔的人才。這樣的發展方向,有利整個法律專業更全面、更均衡地成長。

提升公共服務與法治建設能量

資深法律人才愈多,對社會整體而言,也是好事。因為資深大律師不只處理案件,很多時亦會投身公共服務,例如出任暫委法官、參與法改會、專業團體、紀律委員會、仲裁及調解機構、法律教育和公益工作等。

這些角色對香港法治建設十分重要。香港要維持高水平法治,不單需要法院有效運作,也需要整個制度背後有足夠具質素、具經驗、具公信力的人才,分擔不同公職與制度建設工作。當資深法律人才儲備更充足,社會就更有條件在司法、準司法、法改、教育和公益層面獲得支援。

換言之,增加資深大律師或其他資深法律人才的委任,受益的並不只是法律界本身,更是整個香港社會。

嚴謹把關與積極培育可以並行不悖

當然,我必須強調,我支持增加資深法律人才的委任,絕不等於主張降低門檻。相反,正因為資深大律師代表法律界最高水平之一,所以相關委任制度必須繼續維持嚴謹、公正和具公信力。

但嚴謹把關與積極培育,兩者並不矛盾。香港完全可以在堅守專業標準的前提下,更主動地思考如何完善人才培育機制、增加歷練機會、拓寬專業發展路徑,讓更多具潛質、具實力、具承擔的法律人才,有機會一步一步成長為法律界的中流砥柱。

這也是我一直努力爭取的方向:讓香港的法律專業,不只是維持水準,而是持續向上發展;不只是有人才,而是有一個可以不斷孕育人才的制度。

我衷心祝賀今次獲委任的6位資深大律師。他們的成就,值得肯定;他們肩負的責任,也同樣重大。正如首席法官所言,這份榮譽所伴隨的是更高的責任和更深的承擔。

展望未來,我會繼續關注香港法律界的人才發展和制度建設,支持在維持專業水平與公信力的前提下,培育更多高質素的資深法律人才,壯大香港法律人才梯隊,提升本港法律服務的整體實力,進一步鞏固香港作為國際法律及解決爭議服務中心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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