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新聞報道】終審法院今日(16日)上午10時舉行典禮,以委任陳永豪、嚴永錚、王永愷、卓元暢、鄭欣琪及Charles Simon Hollander為資深大律師。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資深大律師、香港大律師公會主席毛樂禮資深大律師和香港律師會會長湯文龍律師分別在典禮上致辭。典禮結束後,6位資深大律師見記者。
張舉能致辭時表示,委任典禮對大律師業界和法院而言意義重大,典禮不單為慶賀場合,更是嚴肅看待、審慎反思和真切領悟此榮銜所承載的尊榮與重責的時刻。他強調獲得資深大律師的委任,不單是對個人往績的肯定,更反映其致力未來的承諾,因此新晉資深大律師應在品格操守、訟辯能力及待人接物方面以身作則。他亦衷心期盼獲委任大律師以謹慎嚴肅的態度、堅定不移的精神,履行職責。
林定國指出,普通法制度毫無疑問是香港在「一國兩制」下享有的獨特優勢之一。他表示,資深大律師的頭銜是對辯護律師技巧、經驗誠信及聲譽的認可,亦經得起時間考驗,辯護律師在庭上履行專業職責、確保公義得以彰顯,對維護公眾對法律與司法制度的信心有重要作用。致辭中,他向六位新任資深大律師致以最誠摯的祝賀,並祝願他們在未來繼續為香港法律界的卓越與誠信作出貢獻。
毛樂禮表示,經過今日的委任後,香港一共有109名資深大律師,新獲委任的資深大律師的專業領域涵蓋刑事法、商業法、公共法律、婚姻家事法、建築法以及醫療事故相關法律,他們具備的專長將令本港大律師專業的人才更加豐富,既幫助訴訟人,亦協助法院履行其在香港執行公義的司法工作職責。毛續指,本港大律師人才豐富,獨立運作並堅守行為守則訂明的「不可拒聘原則」,對維護香港的公眾利益作出重大貢獻。
湯文龍致辭指,香港的法律制度從來不僅定義於穩固的制度,更建基於服務者的素質與品格,投放資源培育年青法律專業人士,是對法治長遠實力的投資。他指出,資深大律師的名銜是象徵在法庭上、專業之內,以及在堅守維繫公眾對法律制度信心的領導力。在「一國兩制」下,香港的普通法傳統是制度上的關鍵優勢,勉勵獲授較高專業榮銜的人士,均需肩負共同責任,以獨立、專業精神及對法治的堅定信心,維護香港作為法律中心的地位。
資深大律師(Senior Counsel,簡稱SC)是香港法律界中地位尊崇的稱號,由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根據《法律執業者條例》任命,專門表揚在執業經驗、品格及專業知識方面有卓越成就的大律師。大律師須執業滿10年,且在專業上取得出色表現與崇高成就,才具備申請資格。
(點新聞記者梁譯尹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