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新聞報道】政府2月21日公布大埔宏福苑長遠居住安排方案(長遠方案),並於4月28日進一步公布宏志閣的後續安排。政府今日(5月14日)表示,正陸續向宏福苑A至H座業主發出「收購建議信件」。
政府發言人表示,在長遠方案公布後,房屋局全速推進相關收購工作,「解說專隊」分別接觸八座的業主,向他們解說方案的內容細節,並解答業主的疑問,局方亦同步跟進草擬所需的法律文件,務求加快整體進程,協助受影響居民重建家園。政府的收購建議提供多元選項,業主可因應自身情況和需要作出最合適的選擇。
政府發言人說:「在收到業主簽妥的『接受收購建議信件』後,政府會盡最大努力,按情況盡快協助完成買賣協議及轉讓手續,並在交易完成後,盡早向選擇收取現金的業主,安排發放款項,讓業主能即時於私人市場或二手資助房屋市場作出購買安排;或選擇參與為宏福苑業主而設的『特設銷售計劃』,以現金或『樓換樓』方式購買全新資助出售單位。」
8月31日或之前交回「收購宏福苑業權有限公司」
由政府透過財政司司長法團全資擁有,為收購宏福苑業權而成立的「收購宏福苑業權有限公司」會以掛號信件形式,將「收購建議信件」發出至各宏福苑業主提供的通訊地址,或按業主要求方式交給業主。
若業主在下周五(5月22日)仍未收到「收購建議信件」,或此前未有提供聯絡資料予「解說專隊」,可致電政府為宏福苑長遠居住安排設立的熱線2129 8133查詢,政府將會從速跟進。
如業主接受收購建議,不論選擇哪一個選項,均須填妥及簽署「收購建議信件」中的「接受收購建議信件」,並在本年8月31日或之前以隨附的回郵信封(或以「接受收購建議信件」內所列的形式)交回「收購宏福苑業權有限公司」。
長遠方案需75%或以上宏志閣業主確認出售業權意向
就宏志閣而言,如在6月30日或之前,有四分之三(75%)或以上該座業主簽署「接受收購建議信件」,正式確認其向政府出售業權的意向,政府提出的長遠方案便會正式開放予宏志閣。反之,長遠方案將不會涵蓋宏志閣。至於未在本年6月30日或之前簽署「接受收購建議信件」,但之後決定出售業權的宏志閣業主,均須在本年8月31日或之前簽署「接受收購建議信件」。
為鼓勵業主盡早接受收購,「特設銷售計劃」的選樓先後次序,會按照收到業主簽署「接受收購建議信件」的日期分批而定。第一批截止日期為本年6月30日,第二批截止日期為本年8月31日。同一批次內的申請者,則依據攪珠結果排列選樓次序。
如業主對「收購建議信件」有任何查詢或希望獲得協助以了解內容,可聯絡負責他們個案的「解說專隊」職員,或致電熱線2129 8133,專隊樂意提供適切的幫助。業主亦可隨時瀏覽及查閱宏福苑長遠居住安排方案專題網站了解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