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網售無人機法規資訊欠奉 14個網站僅部分附注意事項

有玩具店職員誤以為售賣的無人機「只是玩具」,不受規例限制。(點新聞資料圖)

【點新聞報道】消費者委員會(消委會)今日(14日)發布新一期《選擇》月刊,早前派員到訪本港多個小型無人機銷售點,發現店內均未有展示相關法例資訊,職員對《小型無人機令》的規管資訊了解程度亦參差。有玩具店職員誤以為售賣的無人機「只是玩具」,不受規例限制,情況令人關注。

消委會職員早前以普通消費者身份,到訪本港17間售賣小型無人機的實體店及瀏覽14個零售商網站,包括小型無人機品牌的專門店、電子產品連鎖店、百貨公司及玩具連鎖店。調查發現,全部實體店均未有展示《小型無人機令》的規例資訊,各類店舖職員對相關規定的了解程度參差:大部分小型無人機品牌專門店的店員能清晰解釋小型無人機是否須註冊取決於機身重量,並提醒有限制飛行區等規定及示範如何在民航處網站查閱相關資訊;惟個別電子產品連鎖店店員只建議顧客自行到政府網站查閱規例;1間百貨公司的店員表示不太清楚相關規例要求;更有1間實體玩具連鎖店的職員誤以為該店售賣的小型無人機只是玩具,不受規例限制,反映對相關規例的知識有誤。

至於網上零售商方面,部分電子產品連鎖店的網站提及了使用小型無人機的基本注意事項,例如提醒注意限制飛行區和飛行高度等,但亦有不少其他連鎖店的網站只提醒消費者自行了解並遵守有關規例,其中1間連鎖店的網頁上更完全沒有提及相關規例資訊。

根據《小型無人機令》,市面上的消費型小型無人機,重量不超過7公斤的,分為「甲1類」(不超過250克)和「甲2類」(250克以上但不超過7公斤),不同操作風險水平有不同規管要求,分成「標準操作」及「進階操作」。「標準操作」只可在日間放飛,除非事前獲得民航處的許可。

在「標準操作」下,「甲1類」小型無人機毋須註冊或貼上標籤;「甲2類」的負責人(例如機主)須年滿18歲,並須在「SUA一站通」註冊該小型無人機,及於主機身貼上民航處發出的註冊標籤,同時亦須配備飛行記錄和適飛空域辨識功能,將來亦必須購買小型無人機第三者責任保險(身體受傷及/或死亡),而「甲2類」的遙控駕駛員(操作者)須滿14歲,並須在「SUA一站通」註冊。

消委會建議業界加強前線店員培訓,在實體店及網上產品頁面清晰展示基本法規資訊,並派發單張協助消費者了解註冊及操作規定,以便消費者知悉相關規例,並作出更適當購買決定;此外,消費者應避免在郊野公園、海岸公園及康文署轄下場地使用無人機,以免違法。如發生意外,須立即向民航處呈報。

(點新聞記者劉妍伶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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